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中地检署接获检举,指出岛内1家专门生产火锅料鸭血的食品加工厂,涉嫌收购饲料用的鸡血,制成火锅常用的鸭血,销往全台各地的火锅连锁店与夜市卤味摊等。检方今(12)天会同台中市卫生局等单位搜索位于新北市树林区、台中市乌日区二处公司地点。
检警下午传唤这家食品加工厂的彭姓负责人、总务与会计等4人到案说明。检警初步调查,彭姓负责人同时经营一家饲料行,由饲料行以每月2至3万元(新台币)代价,向彰化、云林地区的合法家禽屠宰场,购买被当做下脚料的饲料用鸡血,加工后制作成鸭血后出售。
台中地检署指出,检警与卫生局人员前往这家公司搜索时,员工赶紧烧毁相关账册资料。经初步比对也发现,这家公司所生产的火锅料相关产品数量,比所购入的原料来得多,怀疑业者另购饲料用的原料作为食品原料,涉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的掺伪或假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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