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消费者在购买的火腿肠中吃出一条“虫”,而生产企业解决问题不到位,导致事件越发复杂。消费者为此执意讨个说法,希望企业注重食品卫生和安全并完善售后服务。
市民小陈向本报出示了一包“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净含量240克,袋内装有8支30克规格的火腿肠,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18日,保质期为6个月,商标持有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授权公司写了一长串。该产品的具体产地是用代码表示,根据代码分析,是河南漯河市的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在其中一根火腿肠中段有一条状似蠕虫的异物,由于时隔多日,已呈干瘪状。小陈告诉记者,这虫子原本有头有尾,现在干了就不明显了。
据小陈讲述,6月26日下午,他在苍梧路一家小超市内购买了这包火腿肠,女友吃到一半却吃出了一条虫,令她恶心得当场呕吐。小陈按照火腿肠外包装上的全国服务热线拨通了400电话投诉,对方表示会联系上海方面的人员处理。两小时后,一名男子回电约定次日上门协调。第二天上午,“双汇”的一名男子上门,看了该火腿肠还拍了照片,问小陈有什么要求,小陈表示要带女友到医院检查一下。男子与上级通电话后对小陈说,“不确定是虫,如果要到医院检查,你自己去,检查结果如果确定是吃了双汇火腿肠后出现问题,再来解决。 ”小陈提出,那就把火腿肠拿到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男子也同意了。两人刚走到路口,男子又打电话给“领导”,挂断电话后改口说,“我没有义务陪你去做检测,你自己去。 ”双方为此吵起来,最后男子表示要投诉随便,随即就走了。小陈随后将此事投诉到本报。
昨天上午,记者拨通双汇400全国服务热线电话,希望企业重视此事,并要求与相关负责人对话。随后记者接到电话,一名男子表示产品出厂肯定是合格的,这事还需进一步考证。没多久,双汇总部公关宣传中心有一名男子来电表示,对顾客投诉很重视,此前处理此事的是名业务员,目前已与上海业务方面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要调查此事。对方表示,河南“双汇”将派专人来沪处理和协调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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