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长春市的王先生在超市买了一根双汇Q趣儿肠,结果当晚,他的爱人吃的时候,发现肠内有个玉米粒大小的血红色不明物体。王先生联系厂家后,欲索赔4万元,但被厂家拒绝。
消费者:吃了1/3发现有不明物出现头晕、嗜睡症状
11日,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我前几天买了一根双汇Q趣儿肠,当天晚上我爱人吃到1/3时,发现里面有一个血红色的像玉米粒那么大的不明物体,还是硬的。”王先生说。
他妻子发现后,立即停止了食用,“但当天晚上,我爱人便出现了头晕、嗜睡等症状。”王先生表示,食用当晚他便联系了双汇厂家。
王先生说,第二天来了一个业务员,也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需要返回给厂家。“但对方只照了照片就走了,过了1天,结果出来了,说是调料没搅拌开。最终厂家给出的答复是十倍赔偿。”王先生表示,他并没有同意,觉得至少厂家应该检测一下到底是什么东西,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12日,记者在皓月大路与普阳街交会处与王先生见了面,“这香肠已经放了几天,但这血红色的东西还这样。”王先生指着香肠说。
记者注意到,这个香肠中心确实有一个玉米粒大小的区域呈现红色。
王先生说,他与厂家已经多次沟通,但对方解释说该血红色不明异物为添加剂。
“我追问对方判断不明异物的依据,对方称是通过图片判断的。”王先生说,他担心是化学添加剂,万一别人吃了再出问题该咋整。
“至少得4万元的赔偿。”王先生说,既然厂家不给鉴定,现在他准备自己拿去做鉴定。
双汇:已派人现场查看实物系红曲红色素未搅拌开
11日,记者首先联系到了王先生提到的那名业务员郭先生。
“当时到他家做的投诉笔录,并给香肠拍了照片,后又发回公司做了鉴定。”郭先生表示,至于现在什么情况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双汇发展公关宣传中心主任张先生。
“事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就从河南漯河往长春派了一名专业鉴定的工作人员,分析系为红曲红色素,这是一种食用原料。”张先生表示,造成此种现 象的原因是在滚揉的过程中,没有搅拌均匀。“现在正在和消费者积极处理,但由于消费者索要4万元赔偿,我们接受不了。我们处理这件事情,就是按国家规定, 依法依规,按照一赔十来赔偿。”张先生说。
“如果消费者不认可,我们可以沟通,可以适当地再补一些。”张先生说,但那么高额的赔偿接受不了。
为什么要用图片来判断?“消费者不给我们产品,只能通过图片来分析了。”张先生说。
张先生表示,如果消费者还不认可,可以走消协或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王先生,他表示,厂家根本没索要产品。
律师:如身体不适就诊住院索赔损失需有医院证明
“消费者索要赔偿须拿出事实依据,如果确实属于食品质量问题,厂家应给予十倍赔偿。”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说。
钟萍表示,食品的质量问题应是食品掺杂对人体有危害物品或是相关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物品,如果食品确实因某项添加剂没搅拌开,且该添加剂对人体无害的情况下,并不能说是质量问题。
“在《食品安全法》第96条中有规定,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或是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以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额。”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裴律师接受采访时说。
“从王先生的情况来看,消费者如果购买的产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他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裴律师说,如果消费者因误食导致身体不 适,去医院就诊住院的,也是可以得到医疗费用的赔偿。“但是这种情况消费者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确因食用该食品造成的。”裴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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