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13日召开浙江省鱼翅市场整治情况通报会,公布了鱼翅送检的鉴定结果,82个样本中79个为“人造假鱼翅”,假鱼翅的来源主要是广东省。浙江省工商局表示,目前浙江市场上销售的问题鱼翅正在下架封存,并进一步查清其来源及相关情况,全力阻击假鱼翅流入浙江本省市场。
2012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根据浙江省消保委前期调查反映,市场上销售的鱼翅产品存在以假充真、重金属超标等情况,组织对浙江省内市场上销售的鱼翅产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12月下旬以来,浙江省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地的鱼翅产品经销商617家、销售鱼翅餐饮饭店316家,共立案查处案件31件,查扣问题鱼翅560余公斤。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队长潘炜介绍,浙江省工商局对查扣的问题鱼翅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送检82个样本,鉴定机构对样本的形态特征、理化试验和DNA成分进行了分析。检测发现,所检的干鱼翅绝大部分形态特征厚薄均匀,只有纵向纹理,不符合天然鱼翅生长特征,符合模压形成的特征。
“经70度清水浸泡30分钟的理化试验后,有大量很稠粘的明胶溢出。”潘炜说,DNA检测分析,绝大部分送检样本未测出鲨鱼DNA成份。鉴定报告显示,所检82个样本有79个为“人造假鱼翅”。
记者还在会上了解到,从目前案件初步调查情况看,涉案经营者中经销假鱼翅规模较大的6家经销商均来自福建,所售假鱼翅的主要来源是广东省,分别从广州一德路山海城市场的洪友海味行、嘉芝海味行、晋龙海味行;一德路南粤食品批发市场711-712铺、125铺、811铺;一德路海中宝等市场购进。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进货凭证中发现,125铺、811铺经销的鱼翅加工地为‘江门市荷塘镇协和鱼翅加工厂’。”潘炜如是说。
据悉,浙江省工商局已部署各地工商机关全面开展鱼翅市场清查行动,对市场上销售的问题鱼翅下架封存,并进一步查清来源及相关情况,全力阻击假鱼翅流入浙江本省市场。
另外,浙江省各地工商机关还根据举报,对部分餐饮酒店向消费者销售人工合成假鱼翅情况进行案件调查。结果发现,浙江省有12家酒店用市场上购买的人工合成鱼翅、人工合成素鱼翅等产品制成“鱼翅羹”冒充真鱼翅销售给消费者,谋取暴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目前当地工商机关已分别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温州平阳、乐清当地工商部门还各取缔了当地一鱼翅非法加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