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一肠粉批发店老板黄某根用硼砂、连二硫酸(保险粉)、工业盐等化学用品添加剂制成肠粉,7个月劲销数百吨,“毒肠粉”主要流入长安、虎门市民的餐桌。昨日,黄某根与员工丘某勤被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两被告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一直辩称其不知道硼砂等添加剂有毒。
每斤获利不足2毛钱
去年11月,黄某根在长安镇接手一家肠粉店,开始进行肠粉的生产和销售。黄某根在庭审中供述,他所采购的廉价问题大米浸泡久了会导致米浆太黏,这样影响口感,加入硼砂和保险粉能够让肠粉更加松软,还能防止酸变。利用这个方法,黄某根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日销售量最高达2500公斤。
2011年春节过后,黄某根从广西叫来外甥丘某勤到店里帮工,并将制作肠粉的“方法”告诉丘,让其负责肠粉的制作,黄某根则负责采购原料和销售。据黄某根供述,他在厚街粮油商店和农业批发市场共购得硼砂100公斤、保险粉50公斤,还有大量工业盐。
其所生产的“毒肠粉”大部分销往附近社区的餐饮店,每斤肠粉成本7毛多,批发价9毛,每斤赚不到2毛钱。但由于销量大,至案发时,该肠粉店销售额共计24万多元。
自称不知道硼砂有毒
今年5月,有客户向黄某根反映,不能在肠粉中添加硼砂和保险粉,这样对人体有害,但黄没有听取意见。6月3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黄某根的肠粉店进行执法检查,当场查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肠粉2000斤及生产原料、添加剂一批。经检验,在该肠粉店仓库内抽样的肠粉样品及所用的各类添加剂均不合格,其中肠粉中检出硼砂527.9mg/kg,二氧化硫15.4mg/kg;查获的盐产品为无碘盐产品,不符合食盐标准;抽样的烧鸭油检验不合格。
在昨日的庭审中,黄某根和丘某勤坚称不知道硼砂有害。丘某勤表示,自己也经常食用店里出售的肠粉,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而检察机关当庭提供了丘某勤妻子的口供,其承认从丈夫和黄某根的口中得知,店中销售的肠粉添加了硼砂,两人还说到硼砂对身体有害。
黄某根辩护律师认为,黄某根仅构成“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而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因为黄某根并不知道硼砂等物是否具有毒性。员工也是吃自己生产的肠粉,很显然包括员工在内对其毒性都不是“明知”的。
记者昨天致电东莞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对方称硼砂对人体有极大的毒害作用,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砂,会引发多个脏器的蓄积性中毒。我国明令禁止食品中添加硼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