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堂客”在餐饮服务环节中制售火锅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被罚没155万元,从此,“老堂客”在成都地盘消失。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药监部门已经对8家老堂客和金牛区成都蜀兴胖妈烂火锅责任有限公司胖妈烂火锅加盟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老堂客新鸿路店被罚款32万余元,登上罚款榜首,锦江区(微博)老堂客加盟店成都轩氏餐饮有限公司因在采样中检测出罂粟碱,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连夜突击:老堂客涉嫌回收制售火锅油
7月26日晚,央视《消费主张》栏目报道,在成都经营的连锁火锅店“老堂客”涉嫌回收火锅底料制售火锅油。7月27日—28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老堂客”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老堂客”火锅店涉嫌回收火锅底料,在后厨过滤,将过滤后的油和水进行熬制、冷却后,再以1:1的比例加入到该公司原料厂生产的火锅油中,然后用专用塑料袋进行分装、塑封,最后销售给顾客食用。
同时在突击检查中,金牛区成都蜀兴胖妈烂火锅责任有限公司胖妈烂火锅加盟店,也涉嫌回收制售火锅油。
因在采样中检测查出罂粟碱,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锦江区成都轩氏餐饮有限公司老堂客加盟店。
处理结果:8家火锅店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1家移送公安机关
市食药监局通报,此次吊销回收制售火锅油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火锅店一共8家,移送公安机关的1家;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60.267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2.8619万元,罚款147.4059余元。成华区新鸿路老堂客火锅店罚款324300元,登上罚款榜首。
及时访问:老堂客火锅店:对处罚没有异议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经查,成都老堂客总店地址为青羊区(微博)祠堂街8号,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冉杰,男,36岁,重庆人。老堂客火锅连锁店有8家(在五城区和龙泉驿(微博)区)。
昨日下午,成都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冉杰,冉杰称,他对处罚没有异议。随后,冉杰就匆匆挂断了电话。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大部分罚款已经兑现,部分“老堂客”火锅店将分批交齐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