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魔法牛肉案”被起诉
19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下称“两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去年佛山“魔法牛肉案”中,涉案假牛肉数量达1.6万多公斤。
去年10月“两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本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99件544人,起诉272件568人。
“这些批捕、起诉的案件中,大案所占比例较大,如广州办理的谢某等10人假冒‘LV’、‘爱马仕’等皮具驰名商标案,案值达1.6亿元”。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欧名宇还介绍,佛山办理的谭某等人在猪肉中掺入硼砂等有毒有害原料假冒牛肉进行销售牟利案,涉案假牛肉数量达1.6万多公斤。
“两个专项”行动中摸排的一批重大案件,由省检察院集中挂牌督办。目前,已分三批集中督办33件案件。其中,省检察院赴潮州督办的“海啸2号”打击生产假烟专案,是广东近年来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查获制假窝点和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生产假烟案。(王晓云 韦磊)
“魔法牛肉”竟含有硼砂
去年,媒体曝光佛山两处农产品交易中心有冻肉档口生产、售卖用猪肉添加药水制成牛肉的事件。相关部门随后进行了查处。
经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7月26日被查获时止,“魔法牛肉”档主谭某平均每天销售假牛肉100公斤。共违法经营180天,发生营业额23.4万元。
这些假牛肉主要销售给中南市场附近的工厂饭堂,同时也有部分零售。据谭某陈述,这些假牛肉主要来自佛山市禅城区鲤鱼沙7~8号的瑞珠肉胶加工场,而禅城区食安委已经检测出该加工场所加工的假牛肉含有硼砂。
硼砂为硼酸钠的俗称,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因为毒性较高,世界各国多禁用为食品添加剂。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均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砂,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
“牛肉膏”是添加剂
造假牛肉属违法
日前,媒体报道包括广州在内,多地出现“牛肉膏”,使用该食品添加剂可以将猪肉加工成以假乱真的牛肉(见本报4月16日a9版报道)。
19日,记者走访广州各大食品批发市场发现,“牛肉膏”随处可见,销售正常。贩卖“牛肉膏”的摊主多向记者大方表示,“不少饭店会采购‘牛肉膏’作为烹饪的调味剂。”记者同时从广州市工商部门获悉,“牛肉膏”其实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调味品,目前国家并未把这种食品添加剂列为违禁。
据悉,牛肉膏是一种牛肉提取物,是新鲜牛肉经过剔除脂肪、消化、过滤、浓缩得到的一种棕黄色至棕褐色膏状物。不法商家在猪肉上涂抹牛肉膏是为了把猪肉“变”成牛肉,以赚取利润。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高彦祥向媒体表示,牛肉膏本身只是一种普通的食品添加剂,适量食用对人体健康无害,不过如果商家为了制造“假牛肉”而使用牛肉膏的话,则是不道德地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工商部门也表示,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牛肉膏”无可厚非,如果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用“牛肉膏”制造假牛肉的话,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是违法的经营行为,需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