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火锅走俏的季节。关于火锅的恶心事儿,我原先的看法是底料和客人的口水重复利用,但近日的新闻使我在内心将其恶心指数提高100倍。南京的媒体调查发现,火锅中的红汤和辣味,未必来自辣椒和油,多是“火锅红”、“辣椒精”调出来的;闻起来很香的香味,是“飘香剂”在发挥作用,有的火锅还添加了罂粟粉。而合肥的业内人士则通过媒体爆料,大约八成火锅底含有化学添加剂,调制“化学火锅”甚至还有专门培训机构。
食品安全问题,一再挑战国人的心理底线,让人意识到,没有最毒的食物,只有更毒的食物;没有最坏的商人,只有更坏的商人。同时,这些商人与他们制造的食物,也为普及化学知识发挥了作用——三聚氰胺、苏丹红、火锅红……这些新名词,已进入寻常百姓家,连不识字的人也懂得这些化学物质的性能。
置身层出不穷的问题食品中,能够活下来真算是件幸运的事儿。莫非,这得益于咱们身体不断接受化学制剂的实验,而产生了超高抵抗力?咱们吃了这么多年的火锅,真不知有没有人因为没通过实验,而诱发了疾病,导致健康与生命受损。但不管怎么说,消费者的身体耐受能力,为商人的产业注入了活力。只要能节约成本、牟取暴利,他们就会铆足劲儿研制和使用化学添加剂。当化学食品泛滥成灾,大家都在吃它们时,商人与商人之间也相当于拿彼此身体进行了化学实验。
“化学火锅”首先是拿普通消费者进行实验的。因为,“化学火锅”成本低,大部分餐馆不收底料钱,颇受追求“物美价廉”的顾客欢迎。但这样的理解只是从食品的毒性来考量的。鉴于商人都有为了营利而不择手段的冲动,因此,食品问题的真正杀伤力,无疑来自监管部门的失职。从“化学火锅”问题来看,职能部门的责任无疑也被做了“实验”,实验的结果是:不合格
但凡恶性事件大白天下,我们往往能看到职能部门挺身而出,表现出“高度重视”、“一查到底”的姿态。但这种姿态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却不太容易看见。“化学火锅”被曝光后,南京的质监部门说:食品添加剂太多,不好管;工商部门说:没人举报,就无从监管。合肥的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称,这些化学物质有害身体,严重时可能致癌,但同时又表示,监管起来很难。
于是,我想起今年3月地沟油问题被曝光后,郑州的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不约而同地声称:“地沟油主要不归我们管”。这样,问题就清楚了:管食品的职能,居然还是归属不清,食品安全想不出问题,我看都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过往发生的重大食品问题来看,鲜有职能部门官员被问责(或许跟职能归属不清有关),不法商人也多是停业整顿、罚款若干倍了之。具体到食品添加剂这个问题上,法律规定也不甚清晰。
“化学火锅”的出现,再次对食品添加剂问题敲了一记警钟。而且,每一起添加剂事件的曝光,都会重创甚至摧毁一个产业。可见,挽救企业,维护公众健康,再严厉的法制与监管手段都是值得的。因此,我认为,法律不妨规定:在食品中添加任何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学添加剂,都要按投毒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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