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岳超、总经理洪旗德、副总经理陈德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的是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静,而审判长由该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范爱君担任。
三聚氰胺阴魂不散
“上海熊猫问题奶粉”案件让三聚氰胺继“三鹿奶粉”事件后再次拨动了公众的神经。
2009年,上海市质量技监部门在污染物监测工作中发现,上海熊猫公司生产的4批次奶粉和4批次含乳调味品“炼奶酱”三聚氰胺超标。
事实上,在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对全国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紧急专项检查结果中,熊猫公司生产的“熊猫可宝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抽查了5件,有3件不合格,其三聚氰胺的最高含量达到619.00毫克/公斤,仅次于三鹿奶粉。
此后,上海熊猫公司曾一度恢复生产,孰料三聚氰胺阴魂不散,卷土重来。
回炉稀释后重现市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10月,因受“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影响,福建省晋江市味天下食品原料商贸有限公司以乳制品滞销为由,将1300余件熊猫牌全脂甜炼乳退回熊猫公司,其中部分批次系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熊猫公司生产、加工的产品。
嗣后,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明知被退回的熊猫牌全脂甜炼乳中个别批次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且违反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仍商量将上述退回炼乳采用按比例添加的方式重新回炉,用于生产各类规格的炼奶酱。
2009年2月7日至4月21日,这批退回炼乳被批量投入生产。在此期间,部分退回炼乳在回炉生产时甚至已经过了保质期。直到2009年4月案发,已查证的上海熊猫公司所生产的各类规格炼奶酱共计6520余罐,其中销售共计3280余罐。经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鉴定,上述炼奶酱合计价值36万余元。案发后,约94%已销售的涉案炼奶酱被召回。
2009年4月至5月以及2010年1月,经有关部门对上述退回炼乳以及使用该炼乳回炉所生产的炼奶酱产品所作的鉴定,其中部分批次乳制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最高检出值为34.1毫克/千克,而国家临时管理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上海熊猫公司同时还涉嫌构成单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