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法子是在5月29日参加了十岁的儿子就读的,位于东京都内小学的运动会的。日本媒体对她的这一次举所作出的报道态度出奇统一,都是以《酒井法子 运动会上展露母亲的容颜》(《中日体育》)、《酒井法子 长子运动会上的微笑》(《每日新闻》)等为标题,以友好的口吻来进行播报。从中不难看出,她的复出条件已经差不多都已属于万事具备状态了。唯一欠缺的东风,就是和老公高相佑一的离婚了。
艺人一旦犯罪,只要是初犯,多半反省一年不到就会复出。若是一般社会人士,只要犯罪,就会失业;就算重回社会,也会因为有前科而导致再就业困难。可艺人却是完全不同的情况。只要被认为“还能赚钱”,无论是事务所或是媒体都会催促其再次复出。当然,若只是违反交通规则之类的轻小罪名,社会宽容对待其并助其复出的举动并不为过,但事实是很多犯下重罪的艺人,也还是顺利地回归了舞台。
1977年的时候,井上阳水、研直子、美川宪一、山田正树、桑名正博等人曾因吸毒而被钓鱼似得一一逮捕,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而事发后一年不到,他们又都全部复出,到如今,人们已经不怎么记得他们当年的吸毒犯罪史了。除了1977年的这批人,之后还涌现出了长濑刚、槙原敬之、萩原健一等,简直数不胜数。除了毒品犯罪,有些人甚至还曾犯下强 奸 罪。其中一部分甚至还因再犯而被捕。
这一社会现象不由得引起了部分人的深思:社会是否对待艺人犯罪过于宽容?当然,也有部分人对此意见表示反对,认为“正是因为如此,演艺圈才会显得有趣”。当然,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自然是好事,但是将艺人视为“摇钱树”而使得他们过于轻易地复出,更会导致演艺圈人士经受不住诱惑,容易犯罪、且容易再犯。如此一来,演艺圈内的犯罪现象便更是无法杜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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