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发生在该市“偷婴案”的相关案情,犯罪嫌疑人系23岁的少妇沐某被依法刑拘。
11月4日清晨6时,兴化市公安局接到该市李中镇人张某、居某夫妇报案称,他们刚刚出生5天的女儿在该市城区东方妇产医院病房内被人盗走。由于偷盗婴儿的案件在江苏省极为罕见,在泰州地区也尚属首例,因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后,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戴胜利和副局长肖天奉高度重视,在案发第一时间赶赴兴化指导破案,并从泰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抽调10多名侦查人员联合兴化市局成立了“10·04”专案组。肖天奉副局长、兴化市公安局陈浩局长和泰州市局刑警支队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
11月5日傍晚,兴化市局英武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中获得重要线索,11月4日凌晨,曾有一老一少两名妇女租车到该市大垛镇,其中一名年轻女子怀抱一名婴儿,途中司机曾听到婴儿的哭声。由于时间紧迫和出于婴儿的安全考虑,得到线索后的专案组民警随即挥师大垛。11月6日上午10点25分,侦查人员经过侦查确认该市大垛镇丁家村的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沐某已回兴化。
5日下午2时30分,侦查人员在兴化城“东方巴黎”小区一居民楼内将沐某抓获,被盗婴儿当场获救,孩子健康状况良好。随后,警方将获救婴儿交给了其家人接回家中。
据犯罪嫌疑人沐某交代,她今年23岁,2010年1月结婚,婚后因流产一直未怀孕,后经该市东方妇产医院检查被告之今后将不会怀孕(没有生育能力)。沐某通过试探丈夫得知,如果其不能生育将面临离婚的危险。于是,沐某便想领养一个孩子,并向丈夫刘某及其家人谎称系自己所生,以此来维系婚姻。然而,沐某通过上网查询了解到,目前她还不符合领养的条件。于是,沐某便想用假怀孕的办法瞒过家人,然后到医院偷盗婴儿自己抚养,从而达到保住婚姻的目的。
今年年初,沐某便向家人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并且还在丈夫和婆婆的陪同下到妇产医院做了“产前检查”。按照“计划”,家人知道她的“产期”将到。于是,沐某在11月3日晚上,打电话给自己的母亲张某谎称:她托医院的一个熟人“抱养”了一个孩子,并分别“给了孩子家人和医生6000元和2000元钱”,要母亲前来接她。结果,她在电话里遭到了母亲的一顿痛斥。张某赶到兴化后,沐某将不能生育的情况如实告诉了母亲,并声称如若母亲不依,她就寻死。
11月4日零时18分,沐某从东方妇产医院将孩子偷出来后,随即与母亲一起租车到了老家大垛镇。为了在医院拿到出生医学证明,以便今后给孩子登记户口。于是,到达大垛镇北卫生院后,沐某向医生谎称要生养,当妇产科医生赶到后,她便再次谎称孩子生在了路上。就这样,沐某在大垛“住院”后,才向婆家“报喜”。
11月5日上午,沐某“出院”和家人一起回到了城区的家中。11月6日下午,她在家里被警方抓获。据此离案发近60小时。
婴儿的母亲居某说,现在小孩失而复得,真是太高兴了,很感谢公安干警和牵挂着她小孩的好心人,奶奶抱着婴儿一直笑着……
11月7日,沐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