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新街口附近的高先生感到肚子不舒服,到社区医院就诊,一位女医生接待了他。经过一番诊断,女医生表示由于社区医院的设备条件有限,确诊是什么病要去大医院做检查。随后,女医生将要做的检查名称写在了病历上。高先生拿着病历出了门,在路上高先生仔细地看了一下要做的检查项目,突然发现有一项叫“13超”。“这是什么检查,好像没听过嘛。”高先生满肚狐疑地到了大医院,导医台的护士告诉他:“这是B超,不是‘13超’。”高先生这才恍然大悟。
之后,高先生做完了B超,发现只是普通的肠胃炎,并没有什么大病。不过,社区医生将“B超”写成“13超”的事却让他耿耿于怀。“医生开的药方、写的病历关乎性命,字写得这么潦草,要是看不清耽误了瞧病怎么办?”高先生又跑到社区医院和医生理论。
“这个什么‘13超’,在医院根本就没有这个检查项目。”高先生怒气冲冲地跟女医生说。“什么‘13超’,我给你开的是‘B超’。”女医生感到很意外。“你自己看,是不是写的‘13超’?这一竖和另外一边分得也太开了。”高先生将病历递给女医生。女医生见高先生咄咄逼人,也有点生气了。“自己错了还不承认,你这字要写得好一些。”高先生觉得理在自己这边,就不依不饶地说。
于是,双方就此事吵了起来,社区医院的一位男医生怕女医生吃亏,还过来“助拳”。最后,此事发展成为肢体冲突,高先生随即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因并未发生什么严重后果,就把我叫过去进行调解。听完事情原委后,我对女医生说,高先生可能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对,但你字迹潦草恐怕也不妥。在我的劝解下,女医生为字迹潦草向高先生道了歉,此事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