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84岁高龄的赵荣彬老人,由于右腿摔伤骨折住院,医生在手术时竟在其左腿动手术,并植入一块钛合金钢板。日前,湖北省卫生厅通报该医疗责任事故,称已对当事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2009年11月17日,通城县中医院在对患者赵荣彬施行右股骨全麻行骨折开放复位钢板固定手术治疗中,由于经治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操作规程,本应在右腿施行的手术,却在健侧左腿相应部位作了手术,造成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
该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湖北省卫生厅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在通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积极配合下,已对当事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湖北省卫生厅已将此起医疗责任事故向全省卫生系统发出通报,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从“通城医疗责任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报强调,要规范医疗行为,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近段时间以来,相继发生“北大医院”事件,南京“婴儿死亡”事件,成都“血浆种花”事件等,这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媒体关于医疗事故的持续讨论。
针对近期以来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卫生部本月19日通报称,这暴露了“医德医风”问题。通报说,这些事件相当数量都发生在具有一定医疗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导致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技术上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医疗安全管理和责任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设、“三基三严”培训和医德医风建设、医院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以及医疗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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