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癌症病人越来越多、急需特效药延缓生命,另一方面抗癌药品价格如果通过正当渠道购买则高得离奇、不能承受,如果通过代购等渠道购买则违法——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让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用得上这些“救命药”?4日,全国政协委员、海雅集团董事长涂辉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该把抗癌“救命药”纳入医保。
涂辉龙表示,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下,越是进口的特效药,越是不能报销。而一些公立医院把创收当做一件重要任务来抓,总是有意无意引导老百姓多服用自费的药品和服务,群众的医疗负担越来越重。“应该改革医疗费用报销体系中一部分报销、一部分不报销的双轨制,而将与治病救人有关的费用和服务都应该纳入到报销的范围。”涂辉龙说。
让涂辉龙感到高兴的是,把部分抗癌“救命药”纳入医保,在我国部分省市已经成为现实,如部分省市规定,服用抗癌药格列卫的患者可报销药费70%以上等。但当前,仍然有很大阻力——医保部门认为这些药品价格昂贵,医保承担不起。 “去年,深圳社保部门表示,以后深圳政府将采取‘团购’的方式,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让参保人以低价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解决一些患大病但是无法承担自费药品的问题。”对于这样的“团购”,涂辉龙充满期待。据介绍,深圳医保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以上的部分,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支付70%;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自费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时,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报销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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