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1年,中央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力度继续加大,“三农”支出首次超万亿元,百姓在减轻税负、增加补贴以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切实得到了实惠。在12月25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明年中央财政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结构性减税
2011年,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并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继续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
2012年,将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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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11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10408.6亿元,增长21.3%。在财政专项扶贫等七个方面,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综合扶贫投入约2272亿元。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扶贫攻坚。
教育
预计2011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254.9亿元,增长27.8%。从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并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2012年,将继续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医疗卫生
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20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2012年,中央财政将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