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从今年4月开始,广西开展了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558件,涉嫌价格违法金额达3400多万元,已实行经济制裁300多万元。检查人员发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存在九大方面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因为医疗收费政策性强、项目繁多,加上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创收、增加单位效益的思想所致。
医疗卫生收费存九大问题,据介绍,这九大问题分别是:
重复收费
物价部门规定,手术中所需常规器械和低值易耗品在定价时已列入手术成本,均不另行计价;另外在“除外内容”、“说明”中明确了可价外加收的特殊医用耗材等项目及材料的名称,其他未列入的项目和材料一律不得收费。可部分医疗单位却依然收取这些费用。
扩大收费范围
部分医疗机构向所有出生婴儿收取新生儿辐射抢救治疗费、婴幼儿健康体检费、新生儿量表检查、健康咨询等费用;向住院病人收取健康咨询费、疾病健康教育费、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及引导式教育训练等费用。
自立项目收费
如向CT扫描病人收取图像记录费、CT激光片费;向住院病人收取一次性塑料便盆、保健袋、卫生套杯、病人识别卡、材料费(网络维护费)等项目的费用。
不执行已降低的医疗服务价格
自治区物价局已调低了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药、静脉输血、静脉采血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但有些医疗机构仍按原标准进行收费。
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
一些医疗机构超出政府定价,提高标准向患者收费。如对门诊产检孕妇收取胎儿心电图费为22.2元/次,规定标准为20元/次;社区病人进行B超常规检查规定为24元/部位,实际却收取30元/部位;对病患者收取安全留置针为35.1元/支,规定为25.32元/支。
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一些医院对住院病人收取“经胃镜特殊治疗”、“经肠镜特殊治疗”、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三维重建)和常规药敏性试验等费用,却没有向病人提供相应医疗服务;对急诊患者收取院际会诊费,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院际会诊;对进行常规心电图检查的患者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心电图附加导联费等。
超过规定加价率作价收取医用耗材费
个别医疗机构违反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超加价率作价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
虚增数量,变相乱收费
个别医疗机构为了规避检查,采取更隐蔽和复杂的手段变相多收费,以减少医疗材料浪费、弥补医院经济损失等为借口,在一次性耗材、药品、血液制品等方面大做文章,使得一次性耗材销售数量大于供应数量;血液制品销售数量大于出库数量;药品销售数量大于出库数量。
医疗单位的收费管理仍存在不规范之处
据介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年来虽然对医疗机构进行了连续的规范整改,医院在收费公示、明码标价方面已经较为规范,但经检查仍存在不足之处,如部分医疗机构院内药品价格公示牌内容单一、覆盖面小、价格没有及时更新,使病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相关收费价格信息。
四大原因让医疗卫生服务收费规范难
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年年查,有些问题甚至是年年查年年有。对此,检查人员认为,主要受四大原因影响,使得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难以规范。
检查人员分析认为,首先是由于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制度观念淡薄,一些单位领导对收费的管理不够重视,缺乏专职的物价管理人员,或者收费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个别医疗机构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了解不多、了解不透。
其次是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管理相对滞后。医学科技日新月异,使得新的医疗项目逐渐增多。但由于医院疏于管理,没有及时申请上报新增医疗项目,而是参照其他医疗项目进行收费。
第三个原因则是财政拨款不足,医疗机构为提升医院软、硬件水平和改善职工福利,唯有在价格上做文章,通过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轻病重治、用价格高的药品和治疗手段等办法变相多收费,导致患者承担的医疗费用过高、负担过重,虽提高了本单位的经济效益,但也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增加。
第四个原因则是由于医疗卫生机构受利益的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