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关乎人民的安康幸福。昨日(22日),广东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把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作为我省下一步体制改革工作的三大着力点和突破口其中一项,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有关我省即将重点推进的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以及会议印发的《关于深化全省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讨论稿,在昨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引发了与会代表的热议。
亮点1:统筹城乡
农民工可参加职工医保
随着城镇化进度加速,城与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记者在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城乡医疗救助保底的新型医疗模式,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作为目标,至2012年底,全省要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县(市、区)级以上有专门医保管理服务机构。
对于本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军在小组讨论发言时说,“城乡统筹”不等于“城乡统一”。一字之差,更加体现了我省在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上的科学性。
对于这个观点,副省长雷于蓝说,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要马上统到一个水平目前不现实,政府现在要筹谋的关键在如何整合资源,提高城乡统筹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已成定局。
记者获悉,在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同时,我省将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会议透露,广东将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重点解决老人、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儿童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本省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今后也有望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亮点2:引入市场机制
推广“湛江模式”“番禺模式”
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完善医保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医疗保障领域,广东只有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才能解决政府经办人有限、财政资金不足的瓶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说。
欧真志介绍,在过去的城乡医保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基本上形成了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番禺模式”;第二种是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湛江模式”。这些探索和实践对加快我省城乡和市级统筹、保障人民群众安康切实可行。
对此,会议指出,下一步我省将在坚持政府主导下,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据悉,我省明年将指定一到两个地级以上市进一步扩大试点。事实上,推广面将不止两个市,因为,会议也明确指出,有条件、积极性高的地市也可以主动申报,参与试点,并未限制试点名额。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是本轮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一个亮点。未来,我省将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解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推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被给予了鼓励。据称,企业可择优选择商业保险等金融机构管理运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所需经费在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