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省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海洋渔业局、粮食局和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开展了“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着力整顿我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此次专项行动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以及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突出整治重点的同时,做到全领域、全环节、全过程覆盖。
紧盯“四个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各地各部门紧盯“四个重点”,即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药品品种、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区域、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和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曝光违法行为、查办投诉举报重要线索、注销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地各部门先后确定涉及问题食品药品重点区域、市场、行业、单位共366个,先后开展了打击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面包改良剂中违规添加次磷酸盐和“臭脚米粉”专项整治,积极推动解决一批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修订了《进口乳品检验检疫工作手册》,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其原料监管。各地、各部门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采取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地区内交叉检查等形式进行拉网式摸查暗访;同时注重加强互联网及媒体广告监测,严查以互联网、邮件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
专项行动共开展联合行动403次,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注重犯罪源头治理与摧毁犯罪网络相结合,案件查处做到“五不放过”:原料来源、流向未查清不放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和违法犯罪分子未受到严厉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广州市成功打掉了生产、销售假盐约600吨的毛某等犯罪团伙;深圳、韶关、惠州、茂名、清远、顺德等地成功捣毁了非法屠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牛)肉、“病死猪”地下工场,抓获涉案人员一批;中山市成功查处了一涉嫌无证经营酒类案,现场查获红酒600多箱,涉案货值达200多万元。
消除食品药品各类安全隐患2.32万个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有效地排除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铲除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毒瘤”,查办的食品制售假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提高,查办的食品、药品案件数比往年同期增加32%和13%。
各地各部门依法严查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共取缔无证照企业78家。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154起,同比增幅220.2%;破案2669起,同比增幅268.13%;刑拘2872人,同比增幅237.48%,逮捕1596人,同比增幅238.85%。各地各部门通过风险排查、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等手段,共出动执法人员68.2万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场所)38.45万余个,发现并消除食品药品各类安全隐患2.32万个,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上半年,我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分别为96.1%、93.3%和100%,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2.8和0.6个百分点;全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使用环节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8%的历史高位水平。截至10月30日,全省生鲜乳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细菌总数、抗生素、重金属等多项指标检测结果100%合格;食品药品生产环节抽查1.2万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3.45%,比2013年底提高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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