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卫生局、市残联共同启动精神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试点,卫生部门和残联将联手对经过医院评估后达到稳定状态的精神残疾人进行居家与社区康复指导。
自《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出院实行“自愿原则”成为该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精神障碍患者进入稳定期后,家属不愿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重新接纳他们回到家庭。很多家属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居家康复有顾虑,“我们不懂得怎么照顾他,还不如一直让医院看着,还能控制病情。”
市残联负责人介绍,在此次试点工作中,区卫生局将组织社区医务人员为精神残疾人制定家庭康复训练计划;开展家庭危机干预指导,提高精神残疾人和家属对精神疾病的认识水平,增强患者与家庭成员的沟通能力;帮助精神残疾人开展生活自理、社会交往、职业康复、认知矫正等方面训练。残联组织也将定期举办康复知识培训班,帮助精神残疾人亲属提高居家康复训练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