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2013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6月17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榕政办〔2013〕130号)。
该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针对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民生质量热点问题,提出了强化惠民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等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十项行动计划和部门分工。并结合福州实际,提出了“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支持福清、长乐、马尾、闽清等地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等具体工作安排。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政府《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