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日前通报2011年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产品实际生产配方、工艺与批准内容不一致;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主要内容与批准的不一致或标示不全;产品检测不合格;产品批件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变更。
本次抽检共涉及北京、辽宁等12个省(区、市)99家生产企业的159个产品。在抽检的159个产品中,有39个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主要内容与批准的不一致或标示不全,占25%。消毒产品主要表现为标签或说明书标示内容不全或擅自改变使用方法等,涉水产品主要表现为扩大宣传、标示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批件不一致或标示不全。
在抽检的128个涉水产品中,有13个产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配方或生产工艺,占抽检数的10%。一些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取得许可批件后改变配方或增加批件中没有的材料,有的生产企业擅自改变主要水处理部件的品牌。一些化学处理剂生产企业擅自增减原配方中的原料成分或改变配比,如增加铝矾土、减少氢氧化铝或增减比例。
送检的33个化学处理剂中有10个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0%,主要是铅、砷含量不符合有关要求。在抽检的159个产品中,有28个产品批件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变更,占18%。
据悉,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已按职责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