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药监局官员受贿案被报道出来:负责药品审批关键环节的陈海峰,以加快审批为由收受好处费130万元。细看报道可知,这已经是2007年以前的事,是2005年以来,药监局类似受贿案件中的一起。从当事人的供认中可以看出,药品监督、审批是个充满诱惑的职位,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当事人就是因为最终没有把握好自己而犯罪的。现在的问题是,在一系列问题,一连串相关人员被证实触犯法律之后,这些“高危”职业,或者说,那些和药品审批直接相关的位置,是不是仍旧处于垄断地位?是不是还要靠从业人的个人操守才能避免类似的犯罪?有没有监督制度针对这些关键职位?这是我们每每看到药监局官员的贪污案结案之后想知道的,而始终没能得知的。
无独有偶,就在这一新闻报道的同时,媒体再次提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将虚假广告主要肇事人定位在名人身上。接拍虚假广告的名人确实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但即便没有他们,虚假广告宣传的商品也已经成形,找到名人来发布时已经是最后的环节,之前这一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一马平川是谁放过的?这又牵扯到了监督问题。
无论是落马的药监局官员,还是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到他们那里,已经是一场错误甚至罪恶的最后一环,将这些问题的最后关口寄托在药监官员的个人操守,或者名人的道德修养,都是不堪一击的,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在这场罪恶成形前将其遏制在摇篮里。
值得注意的是,公众是通过一次次药监局官员的落马事件,得知自己吃的药物,是经过如此的审批程序之后才得以上市的,贪官从各种审批环节中挣到的钱,是否就是药价过高的元凶?这些环节是否得到了足够的监管?监督是否仍旧有不同角度的盲区?凡此种种都不得而知,民众自然会担忧:陈海峰之后,是不是还有刘海峰、谢海峰?是不是还有“加快审批速度”之外的借口?当生命健康已经是千家万户的牵挂,药价已经影响了民众生活的现在,这些出过问题的环节现在的状态,应该给公众一个“实时直播”的方式,让公众适度了解,帮助监督的实施,否则,就会像那个等待第二只靴子落地才能入睡的无辜者一样,公众对药监过程的了解只能来自下一个官员落马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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