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看病,后堂抓药”的传统中医行医模式,将在沈阳重开试点之门。10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卫生局中医处了解到,刚刚收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联合通知,沈阳药品零售企业可试点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
11月起零售药企可申请
中医处处长曹立华介绍,接到相关文件后,目前已经对沈阳市的零售药企进行了摸底,也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11月份开始,将接受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的申请,申报截止到11月底。从12月份起,正式开始试点。
根据规定,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且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且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服务。
试点初期,为了防止中医坐堂医诊所出于经济利益驱动开“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出现,每个区可能只有一到两家药企试行中医坐堂。
坐堂医资质是关键
按照规定,坐堂医的资质,必须是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两人,中医坐堂医诊所对患者就诊要登记。此外,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名称不能乱起,必须采用识别名称加通用名称,即“××中医坐堂医诊所”,不得以名医、专家的名义悬挂标牌或夸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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