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3年试点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越来越多参合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药价虚高、不合理检查、过度用药等违规行为,甚至“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住院治疗,以致造成“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现象的产生。
据了解,目前山西一些地市已对这些问题及时采取了整治措施。但有受访新农合工作人员仍表示,对于医院的违规行为如何做出处理,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法可依”,改变这样的监管尴尬,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监管法规。
一些定点医院药价远比药店贵 乡级卫生院分娩收费赶上县级
“阿奇霉素外面药店卖7元,医院却要卖36元。”由于价格悬殊过大,农民张敏在乡卫生院看过病后,没有按医生授意去医院的药房买药,而是拿着医生开出的药单偷偷去了外面的一家药店。
去医院开方,到药店买药——近年来,在新农合的推广过程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类似现象时有发生。经调查,一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竟比外面药店高出四至五倍。
对于在何处购买药品,参合农民尚可以自主。但是以何种价格接受手术,可就没这么容易“回避”了。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新农合定点乡镇卫生院的分娩收费达到300多元。据了解,这一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乡镇卫生院的平均收费水平,已相当于县级医院的分娩收费标准。
对于这样高收费的解释,一些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含糊其辞。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发现这一问题后,已责令其整改。而实际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类似违规行为远不止“分娩”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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