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社保卡就医后,关口将前移至门诊医生。如果患者坚持超量开药,则超出部分全部变成患者全额自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同时,持卡就医后,由医院先行垫付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一旦出现违反政策规定超量开药情况,经办阶段将对医院实行拒付,使医院执行医保政策控制医疗费用意识显着提高,从源头杜绝了违规大量、重复开药行为。
据悉,按照医保现行规定,医院开药需遵守“急三、慢七、行动不便两周”的原则,即急诊开3天量,慢性病药量为7天,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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