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并明确表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加成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医疗负担,关系到“以药养医”体制的破除,此次《意见》中的要求的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格外引发外界的关注。作为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要攻下的一个重点、难点,取消药品加成固然重要,其最终效果如何还有赖于做好改革的“加减法”。
前不久,湖南湘雅医院院长孙虹就对外表示,“由于政府不给补偿,医院一年收入减少2亿”。对这种状况的强调,或不乏有医院单方面的“叫苦”之意,但其折射出改革过程中某种利益协调的失衡,恐并非虚言。若这种状况持续,势必影响到医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医疗服务行业的活力。
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改革的突破口,重点还在配套改革的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是为了打破“以药养医”体制,并不是要从医生身上“割肉”。要确保医生收入维持在合理水平,就必须依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同步到位。
有专家表示,药价的主要推手在招投标,也包括回扣和腐败等因素。因此,不该仅拿药品加成做文章。要真正在药品价格上为医疗体制改革腾出更多空间,恐怕还需要更深入的触动更多“既得利益”。
医疗体制改革,必然触及深刻的利益调整,实质上是一道复杂的“加减法”。取消医院药品加成,仅仅是这道算术题最基础的一步,相关配套制度的“运算”若不能协同启动,则很有可能令结果“失真”,偏离预期的改革目标。民众关注药品加成的取消,更期待看到取消之后的配套改革如何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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