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3日发布关于2014年第四季度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指出,上季度国家卫计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6起,中毒1007人,死亡10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3.7%、21.0%和50.0%。
通报分析,从食物中毒原因看,2014年第四季度,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数和中毒人数最多,主要是由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肠毒素、副溶血性弧菌、弗氏柠檬酸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死亡人数最多,主要中毒因素为亚硝酸盐和氟乙酰胺。
从食物中毒发生的场所看,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其中,有毒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5起,中毒42人,死亡4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2起,中毒71人,无死亡,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引起的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3起,中毒11人,死亡3人,均为亚硝酸盐引起的中毒。
国家卫计委提醒,春节临近,各地聚餐、旅游等活动增多,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风险增加。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食物中毒风险评估,及时就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食物中毒预防向监管部门提出防控建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能够及时进行信息报告、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1)不买无照经营(非食品厂家)、个体商贩自宰自制的食品。
(2)购买食品时要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等食品安全标识。坚决不买不用过期、伪劣、假冒(如勾兑假酒等)食品。可以放心使用有“QS”认证标识食品。
(3)不吃变形、变味、变色食品和包装破损或异常的食品(如胀罐),因为这种食品可能发生腐败变质。
(4)冰箱保存食品要严格分类分区,不能冷热混放、如,生鲜食品(鱼、肉、海鲜)应存放在冷藏室;加工食品不吃要放在冷冻室,并严格遵守保存时间。(5)粮谷类及油脂要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地方,做好防霉、防虫、防鼠工作。(6)购买熟食一定要到有卫生许可证和冷藏设施的超市或零售店购买,购买时要观察其色泽、气味。尽量少购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等。因为街头熟食摊点大都无相应降温灭菌、防蝇防尘设施,盛夏高温下细菌繁殖迅速,容易变质。
(7)生豆角中含有一种叫做血球凝集素的有毒蛋白,还有的豆角含有“皂苷”,这两种毒素在高温时可被分解破坏,若食用半生半熟的豆角则会引发中毒。家庭、建筑工地等在加工豆角时一定要彻底烧熟煮透。消费者在外用餐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现豆角色彩鲜绿,则要先浅尝一口,没有豆腥等异味时方可食用。
(8)盛夏气温高、雨水较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是野生蘑菇中毒多发季节,最好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
水产品一定要烧熟加热透,蒸煮时需要加热至100摄氏度并持续10分钟以上;水产品烧熟至食用放置的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尽量不食鱼生、虾生等。
(9)隔顿、隔夜的食物要存放于冰箱内,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这样可以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但如果发现熟食品变质时,应当坚决丢弃,因为变质食物中的毒素靠加热是无法消除的。
(10)便后、饭前、加工食品前要洗手。
(11)防止生、熟食品之间交叉加工,要作到加工每一种食品前后都要洗手,案具、刀具不能混用,对预防寄生虫病很重要(如肝吸虫)。 饮用清洁水,不喝冷水。
(12)外出就餐要注意就餐环境卫生,餐具清洁度;不吃装盒超过2小时的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