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急救车生命通道堵塞,生命逼向死亡的尽头,出台相关法律约束车主按道行驶已迫在眉睫。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正在进行第五稿编写,预计一至两年内出台。条例拟规定如果社会车辆不让行急救车,将受到处罚或者被追究法律责任。
“规范市民对急救车使用”等内容将写入《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其中拟规定如急救车正在紧急救援、转运危重症患者,应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社会车辆故意拒不让行的将受到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病患死亡),还将追究法律责任。该条例已经开始向各方征集意见,目前正在对第四稿进行修改。
市民对条例给予极大关注。在相关座谈会上,市民的建议主要集中在急救时间如何保证、不避让急救车该如何处罚等问题上。针对近期急救车遇堵事件,条例有望出台举措保证急救车的道路优先权。对此市民给出很多建议,比如在道路交通法的处罚基础上,对于不避让特种车辆的加重处罚。比如在考驾照时应该增加一项考核,让新司机学会如何避让急救车。
运送病人应该急救医生说了算还是患者说了算?有市民建议,在患者神志清楚的情况下,患者应该有决定权,医生有建议权。市民争论的焦点是,在患者神志不清时,是该听医生的,还是家属的?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应该排在家属意愿之前,也就是倾向于医生说了算。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急救时间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接到报警电话到急救车出车,这个时间可以进行规定,但是由于路况的复杂性,从出车到患者家中的时间,这个条例很难做出硬性规定。
急救道路畅通需全社会努力
保障急救车生命通道的热点话题持续发酵。昨天,卫生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组织研究制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包括急救车在内的相关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除了制定《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在交通安全法里,急救车在路上的交通是特种车辆的权限问题,但要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邓海华表示,卫生部将加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增加床位的数量,完善设备设施,提高医疗水平,引导患者就医选择,同时严格地执行急诊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减少非急症患者占用急诊医疗资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