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已在山西、天津等13个省、区的17个城市卫生厅局建立了心理援助热线,以应对经济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各种心理调试不适,向公众提供便利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国家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公布这一信息时称,居住在太原、沈阳、上海、苏州、徐州、杭州、福州、新乡、开封、广州、深圳、西安、汉中、石河子等城市的公众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心理咨询,由主叫方付通讯费用,不收取信息服务费用。
专家认为,需要心理援助的对象,往往因精神障碍、急性或长期的慢性社会心理应激等原因,处在孤独、无助、悲伤、绝望、自暴自弃、不信任、烦躁不安、愤怒、仇恨等心理危机状态中,非常容易出现冲动性行为;同时,他们又希望能及时和便捷地得到疏泄、理解、接纳、支持和鼓励等帮助。
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在文件的附件中发布《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技术指导方案》了,方案指出,近年来中国内地心理行为问题逐渐增加。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作为一种行之有效、且相对方便实用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途径,已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提供心理保健的重要方式。
据知,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全国热线管理,设立心理援助热线专家组承担地方热线咨询员的专业培训及督导,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热线的建设、管理与协调工作。同时将逐步扩大热线覆盖范围,未开通热线东部省份2010年底前将确定1-2个城市作为试点开通热线。
为保证服务质量,卫生部要求聘请具有临床心理学专长的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接受过心理卫生专业训练的精神科医师、精神科护士、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师担任参与热线服务人员;在服务中坚持公正性、尊重文化差异和多样性以及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等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尽最大可能保证每一位求助者都得到同等机会,获得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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