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广西开始正式实施免费婚检。根据《广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在准备办理结婚登记前,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检一次。
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男女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领表后到定点婚检机构进行婚检。当天,记者从南宁市各婚检医疗机构了解到,2009年7月,南宁市已开展免费婚检服务,2010年2月1日全区开展免费婚检,各医院早已做好准备。
为了使免费婚检在全区范围内顺利实施,广西建立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同时成立了自治区婚检技术指导小组,在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婚检技术指导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婚检技术培训、考核和督导。
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负责人说,原则上每县(市、区)设立一家婚检机构,由已经承担婚检工作的机构开展免费婚检技术服务。各市卫生局要将定点婚检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婚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婚检机构要将婚检执业许可证和婚检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公示在明显处,接受群众监督,禁止未经许可执业和无证上岗。
据介绍,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标准为160元/对,从政府财政经费中支付。免费男性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尿常规检测、胸部透视、转氨酶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梅毒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艾滋病筛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等。
免费女性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尿常规检测、胸部透视、转氨酶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梅毒筛选、阴道分泌物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艾滋病筛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其他特殊检查的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医师的建议自主选择,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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