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北京市民在看病时会发现,同样一种药,在不同隶属关系的医疗机构销售价格存在着高、低不同的差异。其中的原因是除军队医院外,北京市医疗机构按照隶属关系不同,分为卫生部直属医院、本市市属医院、区县所属医院等六个类别。考虑到不同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不同和用药习惯不同,以前在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时,采取了六个小组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由于各组的中标价格不一样,造成了一些同一厂家、同一品规的药品,价格有差异。
今后,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将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药品价格,预计年让利患者26亿元。在日前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上,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汇报了2009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他表示,最快在12月启动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解决多年来同一药品同城不同价问题。
北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现有的328种(有116种药物重叠)扩大到519种。据了解,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两类。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有205个品种,包括阿莫西林、庆大霉素等临床常用药;中成药共102个品种,包括安宫牛黄丸、板蓝根颗粒、清开灵颗粒等。
方来英表示,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将把原先划分的六个小组归一,军、地医疗机构采购也将目录联动、机制联动、工作联动,确保同一药品同城同价。本次集中采购还将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免去中介代理服务费用,减少中间环节,通过企业公平竞争,最终确定合理的中标(成交)价格。按2008年药品采购金额计算,预计年让利患者可达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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