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药剂科主任药师何艳玲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院从2006年起使用该药,半年前停用。至于该药是否会致儿童死亡,她表示,市妇儿中心在用药过程中,没有发现肝毒性及神经系统等严重不良反应,至于报道中的致死原因,应该是长期或过量使用该药造成的。
记者随后走访广州越秀区和天河区的多家药店,发现作为处方药的“尼美舒利”,竟然可以随意买到。
致死原因或是药物滥用
何艳玲称,市妇儿中心刚开始使用该药的时候,医生和患儿家属都觉得效果不错。到后来,医生在应用过程中,逐渐发现该药作用过于剧烈,个别患儿吃药后体温会降到正常体温之下,并且迟迟无法恢复到正常体温,还有部分患儿出汗偏多。因此,开始逐渐减少对“尼美舒利”的使用。2010年7月,妇儿中心得知“尼美舒利”有肝毒性,停止了对该药的临床应用。
“不过,‘尼美舒利’在我们几年的应用中并没有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何艳玲认为,“尼美舒利”致死其实是药物滥用造成的,比如长期用药或者过量用药。“所有退烧药都有不良反应,一定要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而且退烧药最多只能用3天。”何艳玲介绍道。
欧盟规定8岁以上才可用
有些网友表示,欧盟对“尼美舒利”的禁忌指导中指出,8岁以上儿童才可应用此药;而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尼美舒利”说明书中,限定的最低使用年龄为何仅为一岁?
何艳玲表示,随着药物的应用情况,国家药监局会对药品说明书及禁忌症进行修改。“尼美舒利”的说明书,从2006年到2008年,就做了较大修改。“药物的不良反应与人种有一定关系。国家药监局没有对‘尼美舒利’紧急叫停,说明这种药物仍然合法,并没有下架理由。而且这种药在体内约6-8小时就可以分解,无论是对肝的损伤还是胃溃疡,一旦停药就会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