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通过网络解决很多问题,包括看病找医生。对此,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互联网上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
“卫计委不允许互联网医疗诊治”的消息,迅速引发舆论的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质疑,“互联网+”都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缘何还在抱残守缺,拒绝互联网技术?
这其实是对有关政策规定的误读。
众所周知,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去年8月,国家卫计委专门下发《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对远程医疗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监督管理进行规范。根据意见,远程医疗包括两类,一是医疗机构之间提供远程医疗技术支持,二是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向患者直接提供医疗服务。除此之外,“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可见,卫计委对于医疗机构规范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是支持的,所谓的“不允许互联网医疗诊治”实际上是针对现行各种网上诊疗平台。这些网站并不具备医疗资质,对于注册医生的身份真实性也难以核实,一旦发生误诊,患者只能自担风险,维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作为我国十大古代医著之一的《古今医统》提出:“望闻问切四字,诚为医之纲领。”医生看病时,除了询问了解病症外,必要的触诊和技术检查是不可或缺的。将远程医疗服务的主体限定为医疗机构,既是对医疗卫生规律的尊重,也是对广大患者的负责。医疗机构的人员、技术、设备、设施条件,可以充分保障远程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效果。
相反,现行各种网上诊疗,仅仅是凭借患者的几句描述就下单开药,这俨然是拿患者的身体开玩笑。且不说网上专家身份的鱼目混珠,即使是有资质的医生,也难以在不与患者面诊,不用设备检查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在媒体报道中,有的患者心脏病被当成了胃病治,最后当事人因为心梗入院。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我们如何去运用它。应该看到,在医疗资源不平衡的情况下,网络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问诊,而是导诊、分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站的规范和监管,将其打造成健康咨询的平台,指导患者有针对性地求医问诊。公众也不能盲听盲信网上专家给出的意见,有了病还是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找正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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