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例案例。张丰春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伤情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住院43天,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1.6万余元。保险公司申请审查其住院期间的用药合理性,张丰春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因不合理用药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张丰春住院期间所用药物奥扎格雷钠为不合理用药,应去除费用7000余元。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认为:“在医疗服务合同当中,院方给患者开具了本不应使用的药物,这种行为就构成违约,这部分钱不应由患者承担。”
我们劝人不要酒驾,因为酒驾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一个失控就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同样重要的是,酒驾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旦被查实,你可能会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但人们很少劝人不要乱用药,因为很多人看不清楚它的危害性。但事实上,它的危害不一定比酒驾小。中国红十字会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医疗损害事件造成约40万人非正常死亡,不安全用药占大头,致死人数是交通事故的4倍。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达131万多份,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没有及时报告的案例。
儿童更是这种不明智行为的高危受害人群。一项“儿童安全用药大调查”显示,我国儿童不合理用药高达12%至32%,儿童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2.9%,约是成人的两倍。我国7岁以下儿童因不合理使用抗生素造成耳聋的数量多达30万,占聋哑儿童总数的30%至40%。
我国是药物滥用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乱用药物的行为触目惊心。之所以出现这种社会现象,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缺乏,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中国科协曾经统计发现,69%的人看不懂药品说明书。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乱开药要担责少有发生。这次高法公布的案例里医生乱开药需要担责成为一个新闻事件,如果不是有一场“意外”,专业的保险公司愿意介入进来,可能一切会像平时一样,稀里糊涂地与这种行为和平共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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