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政手段强行降价确实“失效”过,比如历年所见的“降价”,最后都成了“越降越高”“一降就消失”的讽刺剧。但要看到,这种手段之所以失效,监管、问责手段没有严厉跟进是关键原因。
“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都没有”,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的一句话再次戳中了国人的痛感神经。
既然可以砍,为何不砍?
用韦飞燕的话说,不是不想降,而是不敢降。因为这里有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医院的回扣是其中之一。
药品出厂价中包含回扣,这是公开的秘密,甚至连“秘密”都谈不上,因为一贯被称为“明扣”。药企要是敢“私自”砍掉,那无疑是坏了游戏规则。
仅仅怪药企“胆小”怕事是没用的,因为现在的药价畸高问题,“明扣”的存在,只是一部分原因,更多原因确实是中间环节带来“暗扣”或腐败利益。砍掉50%都没问题,可见这种“腐败蛋糕”有多大。
药企说别人,被说的却不买账,前些年,“药品价格虚高关键的是源头――制药企业”的论调也很热。而与韦飞燕“同一时间”接受采访的医院方,则把问题指向“定价”。这自然也与药企关联。
这些年来,这种现象一再出现:药品生产流通所涉及的各方,一说起来,都“委屈”得不行,好像最大的问题都不在于自己而在于别人。
至于那种从药企出来的“药价应由市场决定”的“新论”,也与近年来业界对医疗市场化、药品市场化的反思纠缠不清。
老百姓听得糊涂,药价高得离谱,不怪你们诸位,又能怪谁?难道怪老百姓吗?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药价问题“一团乱麻”,真的无解了?
值得讨论的是“药价应由市场决定”的下一句:“政府用行政手段强行降价走不通”。
这些年,要是“市场决定”就能降低药价,那早就解决了,还会出现药价过高的问题愈演愈烈的状况吗?
既然药企不能自砍药价,中间环节也不太可能自断利益链,“市场决定”又很无力,行政手段为什么就绝对不能使用?
应该看到,用行政手段强行降价确实“失效”过,比如历年所见的“降价”,最后多成了“越降越高”“一降就消失”的讽刺剧。
但要看到,这种手段之所以失效,监管、问责手段没有严厉跟进是关键原因。
更何况,这一结果,源起“不合作”。“药降死”摆明了是一种“软抗”,明着不敢反对降价,但是背后玩失踪,药价当然降不成。
在这种情况下指责“强行降价”并不合适。
其中的教训是,行政手段并非不可用,而是没有运用到位:降药价之后就一了百了——当然,加大政府投入,让医院或医生减轻生存压力,主动从药品附加利益上脱身,也很关键。
更重要的是,只有加大反腐力度,才能激浊扬清。2012年,四川医药采购腐败案,曾有八名官员被调查。政府采购本为减少中间环节而设,却在一些地方变了味。给力反腐,为政府采购正名、提效,是必须的。此外,公众早已经清楚发现,很多制度的设计很好,但最后落实中走形,一个关键原因是,透明度不高。将政府采购、药品降价、中间环节等信息进行公开,加强审计和监督,这也是必由之路。
没有砍不掉的药价,只有砍还是不砍、砍到什么程度的犹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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