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以上离婚案牵扯“小三”这是市一中院调研后得出的结论。但是,“小三”往往比较隐蔽,难以搜集相关证据,对此,海淀法院法官根据司法实践总结出“抓住”第三者的妙招。
保证书和道歉短信可证明第三者存在
市一中院抽取去年50件离婚案分析发现,其中有9起案件因第三者直接导致离婚诉讼,另有17起案件涉及第三者。这种案件中,受害者一般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爆发”,但是由于没有充足的法定标准的证据,女方往往难以得到适当的补偿。
对此,海淀法院法官支招一旦发现配偶出轨,可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仅以短信形式道歉即可。这类文字应写明保证人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以及痛改前非的承诺。书面材料是证明存在第三者的最直接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认可。
只有QQ聊天记录不能认定有第三者
法院调研发现,很多离婚案中,女性都会把丈夫暧昧的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但是此类证据一般不会被法院采信。
法官指出,在网上调侃、暧昧聊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会发生暧昧关系,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朋友挽手、搭肩等“亲密”合影也属于正常范畴,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并不必然推定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法官总结道,两人同进同出的照片、网上聊天记录、偶尔的一两次暧昧短信、暧昧的书信,如果没有形成证据链条,都难以证明第三者存在。当事人最好收集录音录像资料、照片、证人证言、出入宾馆的资料等相关证据,有条件时可以对证据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据效力,必要时拨打110,由公安机关处理,作出相应的笔录。
“捉奸”未必“在床” 证据需要符合规则
在离婚案审理中,即使妻子向法庭提供丈夫与另一女子开房过夜视频录像,以证实男方有重大过错,法庭缘何不采信这一证据?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会被采纳?胡律师介绍了一个比较简单有效的取证方法:女方想证实男方不忠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以合法渠道“捉奸”在床,即发现配偶与人开房后立即拨打110,交由警方处置;二是可向法庭申请调查,由法庭调取相关录像证据及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锁定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