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里,老人成为需要重点关心的群体之一。他们就医、就餐、外出购物、领取养老金等多有不便,需要有人帮一把。最近,在一次市人大代表的座谈会上,有代表谈到社区助老的烦恼:很多子女因为“工作忙”,把老人的生活照料全推给社区,许多琐事都让居委会代办,使得不少居委会助老服务超负荷。一些社区干部因不放心独居老人,还特地打电话给老人的子女,“高温天里,请每天打个电话问候老人,经常来看看老人”,这样的“提醒”听来不禁让人有些心酸。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中提到,“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记得今年初,当“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条文这一消息传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小争议。有观点认为儿女看望父母是基本的社会伦理,入法着实有些多余,执行起来也困难。但是,笔者认为,基于现在“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而子女看望老人的频次越来越少的现实,“常回家看看”入法还是有必要的。在外省市就发生过80多岁的老父老母状告子女“常年不回家看我”的案例。“常回家看看”入法,将道义伦理问题提到了司法实践的层面。
不过,法律提供的是一种保障,体现的是一种强制性约束;而要让亲情真正回归,还是需要道义伦理的构建和强化。时下,中青年人面临工作、购房、子女教育、人际交往等多方面压力,把许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中,且大部分与老人分开居住,所以对老人的关心和照料比较少,有的独居老人甚至处于 “被遗忘的角落”。纵然子女们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和苦衷,可扪心自问,在考虑自己和孝顺父母的天平上,后者的 “砝码”是否太轻了呢?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是否只考虑物质赡养,而忽视老人的精神需求了呢?与老人同住一个城市,难道隔三差五打打电话、两三周探望一次,真的有那么难吗?从社会学角度来讲,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包括三个方面,即自尊的需求、期待的需求和亲情的需求。而老人的精神需求往往被人们忽视。缺少精神寄托和情感交流,有些老年人在孤独、寂寞中忧郁成疾。所以,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讲,让每一位老人安度晚年是社会的责任,更是每个家庭的责任。我们需要让“亲情赡养”清晰起来,成为社会共识,成为道德标准。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计划到2012年底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专业人士指出,届时拥有几千年“养儿防老”传统的中国将进入全民“制度养老”时代。但即便如此,“亲情赡养”仍是幸福养老的重要一环。否则,将有悖于政府和社会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的初衷,也有悖孝道。
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的优良传统,不仅限于道德呼唤和司法实践层面,还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来弘扬。以新加坡为例,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政府制定了政策,即年轻人如愿意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或与父母亲居住较近的,在购房时可享受一定优惠。因为,家庭是老人终身的依靠和归宿,政府鼓励居家养老,鼓励年轻人在“一碗热汤”的距离内就近照顾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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