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生,无论你多么委屈,甚至愤怒,但是,你能一改初衷,放下需要你救治的患者,告别医学吗?不能!因为你既离不开医学,也放不下患者!
作为患者,无论你多么恐惧,甚至绝望,但是,你能远离医生,不需要救治吗?不能!因为你没有不生病的权利,也没有能力自己救治!
是医生就离不开患者,没有患者就不会有医生。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所在,也是医生的理想所在,离开了患者就不能成其为医生了。是患者就离不开医生,离开医生就意味着放弃健康,甚至放弃生命。医生就是为患者而生的职业,一生的努力就是为了治好患者的疾病;患者找医生的所有目的就是为了治好自己的疾病。医患双方努力的目标是相同,疾病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残害医患关系的原凶是畸型的体制和幼稚的法律。医学就是慈善的事业,医学事业的经费必须是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为辅,医学的钱是人类必须花的钱,医生就是政府和社会必须高薪供养的精英群体,必须让医生衣食无忧,还必须给他们足够的地位和尊严,他们才可能心无旁骛的去不断提高医术和医德,才不会迫于生计而放弃地位和尊严。医院必须是花钱的地方,花钱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医生只管看病,医院只管提供健康服务,不管收钱,患者到医院只管看病,不管交钱,医患之间没有金钱关系,不做买卖。将医患关系变成买卖关系才是残害医患关系的原凶,不能为人民提供医疗保障是政府没有尽到责任。
另一层意思是,如果医患关系是买卖关系,患者是做不起这个买卖的。现在患者去医院交的钱其实主要是材料费,即药品和器械损耗,根本没有包括医生的劳动报酬。如果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医生挽救了你的生命,你觉得应该交多少钱?对,可能医生救你的命只是用了很不值钱的药,甚至都没用药,就是扎了一针,但是你知道用什么药吗?你会给自己扎一针吗?就是这一针把你救活了,你觉得这一钱值多少钱?所以,现在这种买卖医院亏大发了,但是患者得了便宜还不满意。
还一层意思是,医疗活动不符合市场交易的原则。并不是你有钱这病就必须治好,有钱医生就能保你不死,对于现在还没有攻克的疾病有钱医生也不能给你承诺。
企图用法律约束医生,保障患者的权益,是幼稚和愚蠢的,是残害医患关系的又一原凶。对于一个可能决定你的健康甚至生命的医生,你却并不信任他,甚至威胁他说你如果不把我治好,我就让你坐牢,让你尝命!你认为你这么干很聪明吗?这就迫使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必须考虑自身的安全,必须做更多更全的检查作为治疗方法的证据,只是这其中很多对治疗而言并非必须,而且还必须要耽误治疗时机,甚至有时还不得不放弃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却可能吃官司的治疗方案。法律就是对医患信任的毁灭,没有医患的信任,注定就是人类的灾难!
面对被扭曲的医患关系,医患双方都必须清醒过来,在畸型的体制和幼稚的法律尚未废止的前提下,我们必须尽量自我救赎,先学会互相信任,这可能是现阶段改善医患关系,减少互相伤害,造福我们自己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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