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原本是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在一起,然而来自重庆江津的邓师傅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大年初四全家人正面临着一场生死决别,10岁的宝贝女儿小月(化名)即将永远地离开他们。2月1日,按照其家属意愿,小月成功捐献了1对肾脏、1个肝脏、1对角膜和遗体,将帮助5人重获新生。
10岁女孩患肿瘤
去年10月,小月的奶奶第一次发现孩子身体不适,家人就不停地带着她四处检查求医,几个月时间内辗转了区、市数家大大小小的医院,却始终未能确诊孩子的病症。
不久前一家人终于得到了专家确切的答案,小月患的是中枢神经胚胎型肿瘤,且已至恶性四级。这样的晴天霹雳对即便是军人出身的邓师傅也难以承受,他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医生告诉他,小月的这个病十分罕见,治疗难度极大且只能短暂的延续患者生命。
即便如此,邓师傅还是不肯放弃,自从自己和妻子离婚后,平时因为在外打工,照顾女儿的时间太少,无论如何也要尽自己所能挽救女儿的生命。可尽管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用尽了医院能想到的所有治疗方法,女儿的病情经过多次反复,最终还是到了生命垂危的紧要关头。
看着从小就爱美的小月日复一日地躺在病床上,一头乌黑的秀发随着化疗的深入逐渐掉光,邓师傅和奶奶心疼不已,却又无能为力。
垂危之时家人决定捐出器官 帮更多人新生
眼见挽救无力,家人联系了红十字会器官协调员,表明了捐献器官的意愿。31日,重庆市红十字会器官协调员接到信息后匆忙赶到西南医院,见到了邓师傅和小月奶奶。
这位刚40出头的父亲,他干涸的眼眶里满是悲痛和疲惫,奶奶在一旁止不住地抹着眼泪。
按照惯例,协调员给他们讲解了遗体器官捐献的原则和相关事项。他们也向红会协调员表明了全家人一致同意捐献小月遗体和器官的意愿。
在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和登记表上,邓师傅签下自己的名字。而此时的女儿小月安静地躺在急诊科的病床上,再也听不到父亲和奶奶的呼唤。
捐献器官将助5人获新生
2月1日,大年初五,小月在西南医院去世。按照其家属意愿,成功捐献了1对肾脏、1个肝脏、1对角膜和遗体。小月因此成为了重庆第157例,2017年第8例器官捐献者。她捐献的器官将挽救3名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捐献的角膜至少可让2名角膜盲患者重见光明,捐献的遗体将用于第三军医大学的医学研究。
“我希望小月捐献的器官让别人的生命得到延续,更希望小月捐献的遗体能让医生们研究出小月的病究竟是怎么来的,以后别人家的孩子得了这个病能有治疗的办法。”小月奶奶说。
“小月的器官能救助这么多人,遗体也将用做医学研究,让以后得这种罕见病症的人们拥有生还的可能,这些都是女儿还继续活在这个世上的理由。”邓师傅说,“女儿虽然与自己的缘分已尽了,但是小月与那些新生命的缘分才刚刚开始。”
知识普及:什么是捐献器官
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亲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能继续贡献社会。
器官捐献的原则
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器官捐献有哪些条件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另外,专门的医疗小组会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适合用作移植后,才会进行手术。
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器官捐献包括两种情况: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二、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与遗体捐献有何不同
器官捐献是把具有良好功能的器官完整保存下来治病救人,挽救他人的生命,改善其生活质量。其过程对捐献者生前状况、时间和技术有严格要求。遗体捐献一般是捐献者遗体捐给医疗单位或者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之用,对捐献者生前状况没有要求,时间和技术要求相对宽松。
捐献完成后遗体如何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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