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原本是幸福美满的,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丈夫暴打妻子,轻则小伤,重则危害生命。家暴已经严重威胁妇女的健康,那么我们如何应对家暴。
17省区市出台反家暴法配套制度
今年11月25日是第十七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全国妇联24日在北京举行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交流座谈会,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会上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反家庭暴力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后,已有17个省区市出台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司法解释,确定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独立诉由,不少地方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少地方公安机关不断规范告诫流程,相继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不少地方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法律,对涉嫌犯罪的家暴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各地民政部门指导村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等在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暴受害人时,及时报案并提供庇护救助等服务。
为推动形成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与司法部合作录制了反家庭暴力法系列微课,在网上广泛传播;各地妇联通过专题讲座、录制专题节目、制作主题微电影、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宣传。
1.及时报警可让警察来制止家庭暴力。如家暴造成的伤害很严重,构成轻伤害,就可刑事立案,有可能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使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此乃用法律保护自己。及时报警还有另一个好处,对今后的离婚提供了对己有利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损害赔偿方面都很有利。。
2.及时向居委会求助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一旦男方有家庭暴力发生,切记不要忍气吞声,担心“家丑外扬”,应及时向外求助。 居委会虽然是民间自治组织,但其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居委会成员往往是有爱心、待人热心、为人诚心的长者,一般对于夫妻之间纠纷的调解具有相当的经验,同时,介入家庭纠纷处理后,对于弱者取证也是一个保障。
3.及时就医,一方面时是利于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就医时的病例、片子等都是对方施暴的证据。可用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也是对己有利的证据。因此,务必及时就医。
4.不要激化矛盾,如关门的声音大、一两句风凉话就怒火中烧。对于弱者即通常为女方而言,不要一味地放任自己的脾气,这倒不是要处处忍让对方,而是一旦火上浇油,处于不利地位或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女方,因此,“小不忍则乱大谋”,退一步,不要有意激化矛盾,尽量避其锋芒,是女方理智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