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扬州市发生了一件令人十分气愤的事情。11岁的女孩遭养父性侵诞下女婴,其养父与11岁的养女强行多次发生性关系,致女孩怀孕。当养母知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11岁的小女孩早产生下一名4斤2两的女婴。此事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们纷纷怒骂这名养父人面兽心,11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就当了妈妈,这样的事也反映了未成年女童需要我们的保护,防止再次发生这样的事件。在扬州的一家医院内,11岁的小女孩躺在病床上,因为她刚刚生产完。据女孩的家人介绍称,女孩在出生时遭家人遗弃,后来被现在养父养母收养,女孩跟着养父养母来到四川打工。事后其养母说:“这孩子本身就胖胖的,胖在肚子上,肚子大了也没有发现是怀孕。”
其养母甚至以为孩子只是得了普通的胃炎,到医院一检查,后发现原来养女已经怀孕数月,想帮孩子引产,但是附中的胎儿已经长大。随后,11岁的女孩生下了一名女婴,而让女孩怀孕的就是其养父。11岁女孩诞下女婴的事件在网上传开后立即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关注,部分网友认为养父这样与女孩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涉嫌强奸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11岁的女孩早早的怀孕生子,这对孩子的影响也很大。还有网友表示这一家子也够奇葩,女孩怀孕数月,养父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养母竟然毫不知情。
7月6日晚上,在扬州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一名11岁女孩诞下一不足月女婴。据介绍,刚开始其养母还以为是胃炎,前两天到医院,发现出事了,想引产的,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经过手术,女孩生下了一个4斤2两的女婴。亲属介绍,女孩怀孕,涉嫌性侵她的是其养父。(7月9日《现代快报》)
11岁女孩在医院生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女婴,这件事很稀奇,很古怪,很反常,显然,这个女孩受到了不法性侵,稍有正义感的人,得知这件事后一般都会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将性侵者绳之以法。
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对于这起明显涉嫌违法的事件,接生的医院却视若正常,压根没有想到报警,至于女孩的亲属则轻飘飘的来一句,可能是其养父作的孽,那口气似乎只把这件事当做一件家丑,倒是我有点大惊小怪了。
看完新闻,居然没有半句警方介入的字眼,让我不由得脊背直冒凉气。11岁属于地地道道的幼女,由于天真与无知,很容易被骗、被逼失身,而下手者很可能是其身边的人,最亲近的人,养父有作案的便利与动机。说到养父性侵养女,扬州并非第一例,在此之前我们早有耳闻,只是这一次被奸的幼女岁数更小。可以想见,这名养父的性侵史绝非一年两年了,用禽兽养父来形容恐不为过。
我很奇怪,幼女怀孕了这么久,家人(尤其是养母)居然没有发现异常,如果是你亲生的,会如此大意吗?因为,只要你们平时帮她洗一次澡,换一次衣服,哪怕只是简单地抱一次,就能发现不正常,可见,平时对待这个养女,你们并不用心,所谓的关爱最多只是善意的谎言。
女孩遭受耻辱,法律岂能也被蒙羞?遗憾的是,家人没有报警,医院没有报警,就连采写新闻的记者也没有报警,难道你们都是一群法盲?做人的良知与正义感难道都会狼狗叼走了?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女娃生女娃,本身就是一封很直观的举报信,不知当地警方有没有行动起来,倘若也坐视不管,那可是法制社会的一大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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