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宁某在某三甲医院进行了肝移植手术后,因发生误吸现象,导致肺部感染死亡。宁某的家人即以护理不当为由将医院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医院赔偿宁某家人20万元。
宁某家人诉称,2009年3月27日,宁某因患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入院治疗,4月10日进行了亲体部分肝移植术,5月16日因感染性休克死亡。宁某家人认为,宁某的死亡是由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失误造成的,并起诉索赔经济损失35万余元,精神损失8万元。
对此,医院方面辩称,医院是在告知手术风险并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才进行手术的。医院指出,宁某出现误吸是其自行喝水出现的意外,而且在宁某误吸后,医院也给予了积极治疗,宁某最终死亡是她自身疾病过重所致,与医院无关,因此不同意赔偿。
2011年11月28日,海淀区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宁某的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提起诉讼后,司法鉴定中心认为,医院在宁某的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责任。
一审判决后,医院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鉴定机构具有相关资质,鉴定程序合法,最终驳回医院上诉,维持原判。
■误吸:指胃内压增高,导致胃内容物逆流进入咽喉腔及气管内,为麻醉时常见并发症之一。(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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