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云南省红河州政府官员诱奸,举报多月无果 求关注》称,红河州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官员刘汉明2011年9月22日诱奸女网友,并讲述了事情发展的相关情况。发帖人说,“受害女多次向纪委举报其不正当作风,让刘提供全部聊天记录,以此证明真相!但无任何回复,特向博友求援、祈盼有关部门调查。”
红河州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微观红河”发消息称,“小编以《网上舆情》上报后,州委高度重视,责成州纪委认真调查处理”,同时上传了一张州纪委信访报告。报告称,9月14日,州纪委收到《网上舆情》,反映今年1月以来,赵冰网上不断举报“红河官员刘汉明诱奸女网友”的问题。报告称,经红河州纪委调查,无相关证据证实刘汉明曾与赵冰发生性关系;刘汉明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有妇之夫,在与异性交往中,与赵冰发生了搂抱等超越普通朋友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网友将刘汉明法办的呼吁,“微观红河”称,刘汉明已被革职,但是“法办不了,因为我们是法治国家,不能没有犯罪证据就定公民的罪”,女方当事人“事隔一年,跟男方发生矛盾了,才告人强奸,没有证据所以公安没法立案。是小编多管了个闲事,觉得司法立不了案,党纪政纪总该处理吧,就把她的帖子作为舆情报给领导了”。
刘汉明昨日发微博称,如果赵冰“能证明我强奸了她,我愿意到法院和她当庭对质”。刘汉明还称“从来没有诱奸,或者强奸过”赵冰。他称,今年3月曾就此事向办党组做了汇报,“我单位党组书记主任专程找她了解情况,但她却矢口否认和我发生过这些事情,也不承认和我妻子吵过架,更不承认在网上发帖举报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