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2月份卫生部等三部门的规定,除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聘用或者辞退、解聘”。同时,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背后搞小动作,卫生部还规定,“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看得出来,相关部门希望能够从源头上,来杜绝“歧视乙肝携带者”的现象。
卫生部的规定是白纸黑字,一目了然。但在现实生活中,这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却并不那么令人满意,用工单位因“乙肝问题”拒绝与求职者签订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
李军(化名)是南昌航空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来自江西农村的他,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还参加各种技能大赛,获得了一摞证书。去年10月底,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到南昌航空大学招聘,面试之后,中航工业对李军很满意,招聘当天双方即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谁知道,接下来的事态发展,远远超出了李军的预料。
李军:今年通知我们7月2日到公司报道,到公司当天就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这个合同是空白的,我们签了字,不过公司还没签。把合同交上去后,7月3日公司组织我们到成都成华区新华医院做入职体检。到了7月11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个干事通知我医院那边检查结果说我是乙肝感染者,让我回家养病,说是为了公司其他员工的健康着想。
突然接到中航工业成都公司不予签约的决定,李军感到有点蒙。他告诉经济之声记者,体检完毕之后,他还去医院咨询过,医生告诉他,虽然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但是他肝功能正常,并不影响上班工作。医生还告诉他,卫生部发过文,“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中航工业成都公司却顶风作案,实属违规。
据了解,此次参与体检的300多名应届大学生中,还有7名大学生和李军一样,都被检查出携带乙肝病原。目前,他们都被中航工业成都公司拒绝签约。
不甘心的李军于是向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讨“说法”。但是沟通过程却并不顺畅,李军吃足了“闭门羹”。他经常被保安拒之公司门外;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打电话没人接听,发短信也从未收到回复;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对方说劳动合同没有生效,也不给。
于是,李军就向政府部门求助,谁知道,成都相关部门的态度令他大吃一惊。
李军:我找了成都市新都区的劳动保障局,那边的人态度很不好,就说公司查了你乙肝你就回家治病,你还闹什么闹。我说国家现在不允许查,他说哪个不查,很多东西都是偷偷查的。
无奈的李军,不得已只能选择向有关部门起诉中航工业成都公司。目前,李军得到了反乙肝歧视机构——成都 “e路相伴”工作组的帮助。李军想通过司法途径来达到自己的诉求。
李军:首先,公司现在不录用我,最起码你也得给我办解约手续,我把手续办完可以找其他的工作;其次,公司也算违约,违约也有违约金。
此次负责帮助李军搜集证据的成都 “e路相伴”工作组志愿者成卓告诉经济之声记者,在接到李军的案例之后,他们就开始搜集证据。只不过,从现在的局面来看,证据收集难度很大,维权之路任重道远。
成卓:其实本身企业也知道他们的行为是违反国家一些相关规定的,他们也知道有可能会承担法律风险,所以这种证据的收集就变得非常难。我们在跟他通话或者说在收集证据的过程途中他们就会变得非常谨慎,会有意不接电话或者不回复我们的邮件或短信,也不会给我们复印之前签的一些协议或者说劳动合同,以及体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