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龙岗区如意路和盐龙大道十字路口处,红绿灯同时亮致3死3伤,有市民称早有举报红绿灯出现故障,但被忽视。
前日上午9点56分,龙岗区如意路和盐龙大道十字路口处,一辆搅拌车撞上一辆商务车,造成商务车内6人3死3伤。交警称事发时该路口南往北方向信号灯发生故障,但车祸不排除超速等其他因素。 昨日上午,记者重返现场发现,虽然信号灯已恢复正常,但过往车辆依然车速飞快。有市民称,早在上星期就发现路口红绿灯出现故障,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红绿灯并未得到及时修缮,因此有关部门对此事故负有责任。
路过司机:
以往都是加速过路口
事发当日,正在附近施工的目击者就告诉记者称,事发当时,他们听到一巨大响声后,急忙跑出来看到,只见一辆搅拌车已经将商务车撞飞,并从十字路口处拖行20多米远直至停在盐龙大道上。“这么大的冲击力,肯定两辆车都是在快速过马路才撞上的。”目击者说,近段时间该路口红绿灯出现过故障,此次车祸与红绿灯故障有关系。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又一次重返现场,事发路口的红绿灯已恢复正常,路口有民警正在拍照取证。一名等红绿灯的司机说,由于该路口比较偏远,距住宅区和商业区都有一定距离,所以人烟稀少,一般过往的车辆也很少,许多司机都认为比较安全,所以经过此处时,一般都深踩油门加速通过。
现场实情:
车少人少车辆飞速过
随后,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大约一个小时,发现正如这位司机所说,该路口由于较偏远,很少有车经过,行人更是寥寥无几,记者只是在快结束采访时看到几名清洁工骑着单车从路口经过。正是因为人少车少,路过的司机都以为不会出事,经过此路口遇到绿灯时都是一踩油门加速通过,看到红灯才紧急刹车。
“昨天的交通事故,就是跟这里的交通灯故障有关。”见到记者在现场采访,一位骑自行的清洁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下班都路过此处,由于该路口信号灯故障,车速很快,令人望而生畏。“你看车这么快,有些车直接就冲过去了,我们根本不敢过,只有等没车时才骑过去。”
探访医院:
伤者仍在重症监护室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医院看望伤者,据医院急诊科的护士介绍,三名伤者均在住院部10楼神经科治疗,当记者来到住院部10楼后从前台护士处得知,3名伤者中两名女伤者是杨女士和童女士,因伤势过重,目前仍在医院4楼重症监护室治疗,另一名男伤者在9楼骨科接受治疗,然而记者到达9楼挨个病房寻找,却一直未见到伤者,也未能见到伤者家属。奇怪的是,医院的医护人员对于伤者的情况都讳莫如深,表示不知道伤者姓甚名谁。
网友发微:
之前投诉并未受重视
记者了解到,7月9日下午6时23分,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新浪微博用户一名名叫“阿水_Aaron”的网友就曾发微博称:“龙岗区如意路与北通道、仙岭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一个全亮,一个不亮,都好几天了。每次走到这里都让人凌乱无比,请尽快维修。”记者看到,这位网友还将这条微博@了“深圳交警”和“深圳龙岗交警 ”。然而未等到相关部门前往修复,第二天,该处就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
记者与网友“阿水_Aaron”取得了联系。据“阿水_Aaron”介绍,他近期搬到事发地点附近居住,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该路口。上周五大约5点半左右,他下班路过事发路口时,发现该处交通信号灯的红、绿、黄三色都亮着,于是9日下午他发微博向相关部门反映。
“这是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上周五这里的信号灯就坏了,我发微博反映情况,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真是可叹啊!如果有关部门及时维修,如果司机在此处小心通过,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了,愿逝者安息!”
市民反应:
应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昨日下午,市民陈先生也拨打晶报热线电话反映称,近期,他每次开车从北通道转入如意路时,发现不知是第一个路口还是第二个路口的红绿灯是坏的。“我当时在那里等了大概20多分钟,可是路口的信号灯永远都显示红灯,无奈之下,我们只好下车遮挡车牌通过。”陈先生称,他无法确定自己所说的这个路口是不是就是事发路口,但该路口红绿灯已经坏了20多天,他们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多次,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如果及早重视这些出故障的红绿灯,也许就能避免这起车祸,我认为应该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陈先生说。
不仅如此,家住坂田兴中正工业区内的杨先生也告诉记者,坂田贝尔路与吉华路交汇处的红绿灯,出现故障已长达两个多月,但一直无人前来修复。据杨先生介绍,他经常开车经过该丁字路口回工业区区,发现从5月份起,该路口红绿灯就出现了故障。“红绿灯每次变换时,闪一下就灭了,你根本不知道到底是红灯还是绿灯,有很多车辆都在此被拍了。”
警方通报
事发时交通信号灯发生故障
晶报讯(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刘明) 昨日,市交警局就市民对“7·10”交通事故因交通信号灯故障所致的质疑,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事发时该路口南往北方向信号灯发生故障,但车祸不排除超速等其他因素。
据悉,“7·10”搅拌车撞商务车导致三死三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调查走访、调取视频资料等,初步情况为:7月10日9时56分许,满某荣驾驶粤BN9799号搅拌车自南往北行驶至北通道如意路路口时(该路口南往北方向信号灯发生故障),在未减速瞭望、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撞向粤S33188号小车。
交警部门表示,事发路口配套信号灯等设备尚未正式移交给交警部门,因此对于信号灯故障发生的原因、管养情况,目前市交警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外,市交警局正在对事故发生时粤BN9799号搅拌车的行驶速度进行了技术鉴定。据现场勘查,北通道辅道南往北方向限速40公里。目前,搅拌车驾驶人满某荣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专案民警希望事故目击证人积极提供线索。 联系人:龙岗交警大队赖警官;联系电话:0755—28952112,13925223157。
律师说法
信号灯管理者负有一定责任
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远伸认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如果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黄远伸指出,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内曾有事故是各方向交通信号灯都是绿灯,导致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交通信号灯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即交管局承担部分责任。本事故中搅伴车方向的信号灯究竟是绿灯还是无信号,对搅伴车驾驶者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导致事故的发生诱因也是不同的,各方如果对责任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起诉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