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金蓝塘镇由于政府供水工程“年年只会流脏水”,近20年里,镇民几乎都靠买山泉水和打井度日。同时,居民还必须为每立方米“脏水”掏钱1.5元。县、镇两级政府的解释都是:“没钱“。
资料显示,我国有近3亿农村人口还在饮用不合格的水。农村饮水安全多年被写入“一号文件”,并成为历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话题,但还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类似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当然,与庞大的需求,以及问题的复杂相比,要完全解决也并不现实。不过,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也不应久拖不决。一方面,资金的分配存在很大的不公。在很大程度上,项目资金要靠跑送,而不是“据实而拨”,形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有限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值得审视。2011年,在湖北省浠水县巴河镇芦花、五洲、新港等村,村民们将一个投资百余万元的抗旱灌渠部分拆毁,原因是存在明显设计缺陷,一直无法启用,成为“摆设工程”。此类消息,不乏其例。
有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面对“流了20年的脏水”,“没钱”的县、镇两级政府,的确也只有爱莫能助的份,即便有心治理,恐也无力实施。能够挂出“仅供洗涮,严禁入口”的横幅,警示用水安全,要说也算是负责与尽职。
对此,蓝塘镇党委主管自来水工作的林颂辉委员的解释是:自来水工程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按照设计标准,最多只能满足5000人的用水需求。“由于年久失修和人口剧增,蓄水池已经超负荷运行。如今,管网老化堵塞,沉淀池、过滤池也基本无法用了。”
尽管在当地百姓看来,这一切都是“官商合股”供水的错,不过,在官方看来,这恰恰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既然镇财政本身尚且捉襟见肘,几千万的投入自然不是一笔小数目,正是因为政府“没钱”,供水这事儿才不得不与企业合作,“官商合股”某种程度上似乎也可称之为一种制度创新。
不过,当“官商合股”供出的居然是“仅供洗涮,严禁入口”的脏水,不仅脏水一供就是20年,当地老百姓甚至还要为每立方米“脏水”掏1.5元,“官商合股”下的蛋,的确让人消受不起。
应该承认,城镇供水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当然需要不小的投入,在这方面,是不是一定要让政府“赶鸭子上架”,一定要从财政中开支,答案其实也是否定的。尽管不乏争议,但在城市供水系统中引入市场化的投资者,供应出合格的自来水,至少不该是件难事儿,这一模式其实已在不少城市的自来水供水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中得到过实践的证明。
可见,引入市场投资者本身其实并不是问题,对于存在缺口的地方财政而言,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化参与者,不仅可以作为财政投入不足的补充,甚至还有望提升公共工程的投资效率。但是,引入市场化参与者,并不意味着“官商合股”就有了合理性。事实上,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筹资,绝不意味着官商成了一家人,更不等同于双方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相反,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角色与职责其实更加强化了,为了确保市场化筹资的公共服务在安全性与服务质量上达标,政府作为公众权益的监管者与守护者,显然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从这个角度来看,“仅供洗涮,严禁入口”的“脏水”不仅堂而皇之的流入千家万户,而且还一流就是20年,与其说是镇民的水费都肥了私人老板的腰包,毋宁说是政府角色的错位,监管职能的失位,才是其幕后的真正导演。既然“脏水”已然成了“官商合股”的产物,占有其中股份的政府不仅已不可能成为水质的合格监管者,甚至不可避免成为“脏水”既得利益的维护者,不知不觉站到了公众利益的对立面,也就并不意外了。
基于上述视点,“只会流脏水”而且“一流就是20年”的供水工程,真要追根溯源的其实绝非“政府没钱”。政府职能与职责这一源头之水的浑浊不清,恐怕才是真正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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