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伙子小霍毕业于南京一所名牌大学,一年前应聘到一家著名外贸公司南京分公司做业务代表。由于口才好、专业知识也过硬,小霍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了南京的区域经理。
作为总公司里最年轻的业务经理,小霍更加卖力地四处拉业务,请客吃饭陪酒是必不可少的。由于长期在外应酬,小霍患上了肝病。拿着医院的检查单,他找到了单位,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
80后小伙成“陪酒一族”
小霍是个80后,一年前,他应聘到一家著名外贸公司南京分公司做业务代表。小霍人很机灵,业务上手很快,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就从数十名业务员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南京的区域经理。
年纪轻轻就升到了区域经理,不少老员工都对小霍的能力感到质疑,经常在背后议论。为了让自己得到大家认可,小霍只好更加卖力工作,为公司拉到更多业务。因此,小霍几乎每天都忙于应酬,平均睡觉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
今年年初,小霍经常感到疲惫、乏力,身体质量急速下降。小霍跟公司领导协商,准备辞职回家养身体。
然而公司的老总却不愿意流失小霍这样的业务骨干,苦口婆心极力挽留。小霍也觉得这时离开的确不合适,于是他咬紧牙关,继续无节制地公关、陪酒。
要求单位补偿肝炎医疗费
2月下旬,小霍再一次病倒,这让他下定决心,在公司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辞职。小霍的突然离开,让公司领导措手不及。领导层经过研究,决定将小霍除名。
离开公司后,小霍的身体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差,经医院检查,竟然患上了肝炎。由于小霍已经被单位除名,两个月的医疗保险都没有缴纳,所以小霍必须自己承担看病的费用。短短十几天下来,仅仅医疗费就花了好几千。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小霍越想越觉得不值。他认为自己的病就是在公司没日没夜的加班、喝酒、过度疲劳造成的,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他向原单位提出给予医疗补偿的要求。
然而,公司领导对与小霍的不辞而别原本就有意见,于是明确表态,小霍患上肝病根本就不能算作职业病。
经协调,单位补助四万元
与单位协商不成,小霍来到白下区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请求援助。面对小霍的“告状”,公司的负责人觉得实在是冤枉。“小霍并不是从事危险、有毒工种等工作,因为工作疲劳引发肝炎的说法太牵强了,这根本就不是‘职业病’!”
在调解中心,两人争论不休,谁都不服谁。双方矛盾的焦点汇聚肝炎是否属于职业病上,小霍的患病与工作的过度劳累又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单位负责人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表示小霍作为骨干员工,曾经为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公司决定无偿给予小霍四万元作为医疗补助。
〉〉〉律师说法
不能认定为职业病
记者了解到,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来说,受害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那么,小霍的情况能算职业病吗?究竟怎样的情况才能被定义为职业病呢?
对此,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胡志丹律师表示,小霍从事的是业务销售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喝酒并不是其工作职责,可能由于市场经济的一些不良之风导致喝酒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种交流方式,但是这显然不能算作正常的工作内容。
同时,胡律师解释,现在职场工作事务繁多,生活压力过大,导致很多人无心锻炼,亚健康现象普遍存在。但是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职业病,无法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延伸阅读
网友关心:颈椎病算职业病吗?
“请问颈椎病属于职业病吗?鼠标手是不是呢?”记者了解到,相对于尘肺、中毒等相对比较好判断的职业病,更多上班族关心的是,颈椎病、鼠标手是否能列入职业病的范畴。
随着无纸化办公的日益普及,颈椎病、鼠标手等疾病的发生率已经越来越高。在网上,不少白领都呼吁,希望能将颈椎病、鼠标手纳入到职业病的范畴。“因为长期从事伏案工作,我的颈椎问题很严重,为了工作,把身体都搞垮了,能将这些问题纳入职业病吗?”
对此,惠生堂中医诊疗中心孙兆生主任表示,“颈椎病等确实是白领中比较常见的病,但很难判断它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内引起的。比如,有些人在下班回家后长时间玩电脑游戏,这也可能得病。从职业病鉴定角度来看,颈椎病、鼠标手鉴定的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