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一名城管要对一位抱着三四岁孩子的女商贩扣留时候发生争执。争执中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城管见状也向女商贩跪下。事后城管称,下跪是为了与对方“平等对话”,也怕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城管与小贩互跪,都打抒情牌,避免了另一种极端的可能。但这并不妨碍下跪执法,如同暴力执法一样是种管理病态。更重要的,从眼神执法、温柔执法到下跪执法里衍生出所谓“平等对话”的臆想,实际上是种天真——它与暴力执法的区别仅仅是以伦理倡导避免流血冲突,在人格上依旧没有平等对话。
学者熊培云曾说过,“非下跪不足以抒情,非下跪不足以维权”。在他看来,下跪“有时是一种用膝盖代替嘴巴辩论的急中生智”,试想,在情感天平上,公众情感是偏向于小商贩的,“被没收”、“下跪”的词语组合,足以在维权抒情上击垮公众泪腺;另一方面,城管百般辩论莫是,暴力执法不能,扑通一跪,顿时在情感天平上增加了很多分量。
然而,当事人和几乎所有围观者,在流泪喟叹之后,都很默契地默认了“平等对话”的结论。以为在伦理姿态上平等,便站稳了生活的脚跟。面对制度设计内的人格平等缺憾,却以为互跪便可实现“平等对话”。
这种情形发生在当下社会的各个角落:学生给老师下跪,以谢师恩;村民千人下跪求见市长一面,只因拆迁;医生集体下跪给死者家属道歉。下跪这个关键词,充斥着公众视野——既可能是诉求渠道单一,也可能是利益表达不畅,然而下跪的目的,却不外乎维权和抒情。在此基础上,以为得到对方开恩,便能看到“平等对话”的一丝光亮。
由此可见,民众“平等精神”的底线之低,以为平等是打温情牌后争取来的结果。但笔者始终认为:若非建立并完善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城市管理体制,那么城管小贩互跪,也只不过是平等的臆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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