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跳河,河边放着女儿尸体
2011年7月19日22时许,崇仁县气温30℃,在这座县城的一间民房里,身为母亲的熊小程看着躺在床上一直哭闹不停的女儿花娇(化名),心情到了冰点。已经7岁的花娇如果和正常女孩一样,该去读书了,可花娇患有脑瘫,不但读不了书,生活都无法自理,而这些年都是靠她一个人边打工边照料,身累心更累。
约一个小时后,熊被人从崇仁县城的河中救上来,而她的女儿花娇躺在岸上,路人走上前查看,大吃一惊,花娇此时已经没有了呼吸。
“你们干吗要救我呀,让我去死吧。”被救上来的熊小程不停地哭喊着,这让参与救人的人摸不清情况,为何女儿死了,身为母亲的她还要选择跳河自杀,而且埋怨被人救起。
被人标榜的“好母亲”,却亲手捂死女儿
被救上岸的熊小程很快被警方带走。“女儿是我捂死的,我不想活了,才跳河自杀的。”警方带走熊小程后,熊突然冒出这句话。
熊小程被邻居叫回出租屋的时间是2011年7月19日22时许,跳河的时间是在23时许,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中,熊小程对女儿做了什么?
“回到出租屋后,看到脑瘫的女儿哭个不停,好不容易把女儿安抚睡着了,可满身疲惫的自己,突然感觉生活对自己太不公平。”熊小程在交代出租屋里发生的事情时说道脑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活得这么累干脆死了算了,决定带上女儿一起离开人世。
就这样,熊小程拿起一个枕头捂住已经睡着的女儿头面部,直到女儿不再动弹。随后,熊小程在屋里找到一把水果刀,抱起女儿的尸体走出门,前往崇仁县新桥。“先是用水果刀割脉自杀没成功,就把女儿放在岸上,跳入河中自杀。”
“一开始我们都不相信是她自己捂死女儿的,现在想来,她也有自己的难处,生活压力太大了。”熊小程此前所在公司的一名同事称,其实,熊小程很爱女儿,即便女儿患有脑瘫疾病,平日里,熊只要一下班,都是第一时间回家陪女儿,身边一些朋友也一直以熊小程是好母亲为榜样。
对脑瘫女儿不离不弃,即便离婚
熊小程只有35岁,但看上去精神有些憔悴。熊的同事称,这和她照顾脑瘫女儿多年有很大关系。
对于熊小程的人生经历,熊的家人在案发后赶到崇仁,透露的信息让人不得不倍感同情。
“从小起,熊的父母就离异,缺乏必要的父爱和母爱,之后,熊小程又经历了两次不幸的婚姻。”熊小程的家人称,7年前,熊小程生下花娇,花娇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脑瘫。从此之后,丈夫对花娇的治疗情况冷淡,可熊小程不肯放弃对女儿的治疗,四处借钱给女儿看病,从2007年起,熊小程独自一人带着女儿外出打工,一边赚钱一边给女儿治疗。
2009年,熊小程带着女儿前往上海一家医院检查,得到的诊断结论是,花娇属于僵硬型和痉挛型的复合型脑瘫,无法治愈。
“即便是无法治愈,可我也舍不得丢下她不管,女儿可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当朋友们同情熊小程的遭遇时,她总是这么对朋友说。
2009年7月,熊小程和丈夫协议离婚,熊小程选择了花娇。之后,熊小程带着花娇,从老家湖南平江县来到崇仁县打工。
满是辛酸泪,杀女母亲最终获轻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1年8月2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熊小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移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小程持枕头捂住被害人嘴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熊小程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自首。
此外,被告人熊小程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其本人又两度离异,独自抚养严重残疾的女儿四处奔波,因无法承受生活压力而杀害女儿后又自杀,犯罪情节较轻,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熊小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