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丈夫家暴30年,家住江北铁山坪的农妇张某在绝望、无助之下杀死丈夫曾某。12月9日,这一备受社会关注“以暴制暴”案一审宣判: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不堪家暴30年 农妇杀死丈夫
51岁的张某家住江北区铁山坪胜利村,与丈夫曾某生活了30年。曾某长期酗酒,常在酒后辱骂、殴打张某。
今年3月30日晚,曾某酒后再次辱骂家人,张某劝阻时与曾某发生争执。当晚22时许,张某受到丈夫的殴打,在无助、恐惧之下,她拿起屋里的钢钎、手锤击打曾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张某拨打了110报警,“我把丈夫杀死了。”
10月底,市检一分院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12月5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村民集体请愿 希望轻判凶手
张某杀夫案发生后,上百位村民向法院求情轻判张某,均称张某太可怜了,长期遭受丈夫家暴。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看见,一份村民请愿书上面,有一百多个鲜红手印,里面有不少村民们的证言:曾某经常对张某实施暴行,张某平时为人老实、表现很好。请愿书希望能减轻或者免除对张某的处罚。
请愿书中有个人叫周必发,是死者曾某同母异父的哥哥。“这件事,错在我那弟弟,不怪弟媳张某。”周必发说得很干脆:“我就住他们家隔壁,经常看到听到我那弟弟打人、骂人。”
周必发对于弟弟的行为很无奈。“不喝酒时好好的,一喝酒就发疯。”周必发说,弟弟是从20多岁开始喝酒的,出事前每天要喝七八两白酒。
死者有过错 一审轻判七年
市一中院在12月6日组成合议庭,对这起特殊的故意杀人案进行合议。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持钢钎、手锤击打丈夫曾某的头部,致丈夫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定,被害人曾某酒后辱骂、殴打妻子张某,该行为已持续多年,致使张某的精神处于极度压抑状态。案发当日,曾某酒后的辱骂引发张某的杀人意图,曾某应承担起因上的过错责任。
张某在庭审解释:“我是长期遭受丈夫的辱骂、殴打才产生的杀人念头。”她的辩护律师彭林提出:“该案系因家庭暴力而引发,曾某在整个事件中有过错,张某案发后拨打了110报警属自首情节。”法院审理后,均采纳了以上辩护意见。
法院同时考虑到该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张某也得到了曾某亲友的谅解。市一中院遂决定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12月9日,市一中院以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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